[中山]關于辦理2015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手續的通知
根據省自考辦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5年下半年自學考試畢業登記辦理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畢業登記前期工作
(一)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含身份證號升位)手續。逾期辦理者,不能申請本次畢業。
(二)根據省自考辦《關于做好我省自學考試考生前置學歷登記工作的通知》(粵考辦〔2014〕52號)文件精神,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必須在 11月20日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填寫前置學歷及認證信息,提交省自考辦查驗,查驗通過方可申請本科畢業。
前置學歷為我省自學考試畢業的考生,申請本科畢業也需要提供前置學歷認證信息。
考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下列學歷認證方式之一進行登記:
、 學信網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需提供在線驗證碼,在線驗證碼的有效期從登記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 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需提供報告編號;
、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需提供認證書編號;
(三)同時申請自考?茖I和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茰士甲C號。
(四)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辦理自考本科專業畢業登記時未取得前置學歷畢業證的,在填寫前置學歷信息后,暫不填寫前置學歷畢業證號及學歷認證信息,但須向省自考辦提供學校出具的在讀專業及預計畢業時間的紙質證明(可由考生個人提交,也可由學校集體辦理,須在11月20日前提交省自考辦)
(五)已提供在讀專業及預計畢業時間證明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交自考本科畢業申請后,須于2015年1月15日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補填前置學歷畢業證號及前置學歷認證信息,提交省自考辦核查。未按時補填的,視為放棄本次畢業申請。
本市考生可到以下辦理點代辦《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僦猩绞旋堯v大學生就業中心代辦點,地址:中山市石岐區學院路1號(中山學院北門),辦理時間約為7-20個工作日,聯系電話:88229171、88365277。
②中山市智海人才市場代辦點,地址:孫文東路50號半山翠苑出口,辦理時間約為15個工作日,電話:88887626。
學歷認證需要較長時間,考生必須提前辦好,如提交本科畢業材料時無法提供學歷認證結果,則不予受理。
二、申請畢業登記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二)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三)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所屬類的最低學分或門數要求
(四)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成績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五)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六)符合畢業專業的其他條件,詳見具體專業的畢業說明
(七)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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