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關于2015年下半年自學考試辦理畢業初審手續的通知
根據省自考辦的文件要求,我省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www.stegd.edu.cn/selfec)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并在市自考辦規定的時間內上交所需材料進行畢業初審。現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將2015年下半年自學考試辦理畢業初審手續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請畢業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必考課程成績全部合格;
(二)選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三)本科專業畢業生加考課程達到最低的學分或門數要求;
(四)實踐環節考核或畢業論文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五)如有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的年限;
(六)已通過的符合畢業申請條件的各科成績在同一準考證上;
(七)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書;
(八)符合畢業專業的其他條件,詳見具體專業的畢業說明。
二、辦理申請畢業登記前期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合并準考證、考籍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碼(含直接升位)、出生年月、性別、相片、成績等)更正手續; 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妥轉考、免考、合并準考證、考籍信息更正手續。逾期辦理者,不能申請本次畢業。
(二)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須在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本次畢業已延長至2015年12月7日),登錄系統填寫前置學歷及認證信息,提交省自考辦查驗,查驗通過方可申請本科畢業。省考辦查驗通過后的前置學歷信息將長期有效。
前置學歷為我省自學考試畢業的考生,申請本科畢業也需要提供前置學歷認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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