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是自考生學歷的重要證明材料,只頒發一次,請考生務必要妥善保管。如需學歷認證,請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學歷認證受理點
學生事務中心受理點: 上海市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受理大廳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下午16:30(國定節假日除外)
二、學歷認證所需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備注 |
1 |
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或士兵證)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經驗證后由自考生當場取回,復印件留檔核查 |
2 |
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
原件經驗證后由自考生當場取回,復印件留檔核查 |
如自考生遺失畢業證書原件,2002年前自考畢業生須提供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原件或由檔案部門蓋章的復印件(2002年及以后自考畢業生無須提供) |
經審核后,原件或由檔案部門蓋章的復印件由自考生取回 | |
3 |
主考學校的學歷證明原件 |
經審核后,原件蓋章后由自考生取回 |
(另注:如需自考生成績證明由主考學校出具)
三、咨詢電話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64829191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3536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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