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自考真題及答案解析專題 ※ 題庫估分 ※ 關注微信對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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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寫在題后的括號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一個人在自己家中喝酒、摔瓶,法律不干預;但同樣的行為若發生在天安門廣場,法律要干預。這表明了( )。
【選項】
A.法律的規范性特征
B.法律的行為規范特征
C.法律的社會規范特征
D.法律的不明確性
【答案】C【解析】根據法律所調整的范圍進行劃分。在該題中,法律調整對象的不同,發生的場合不同,導致所使用的法律規范將不同。
【考點】法的要素
2.將政策作為法的構成要素之一的西方學者是( )。
【選項】
A.富勒
B.德沃金
C.哈特
D.龐德
【答案】B【解析】德沃金將政策作為法的構成要素之一。
【考點】法的要素
3.【題干】下列關于法律與宗教的區別,表述不正確的是( )。
【選項】
A.法律的產生遠早于宗教
B.法律的基礎是人的理性的自覺力量,而宗教則不是
C.法律規制人的外部行為,而宗教規范不僅規范人的外部行為
D.法律對權利和義務的規定明確,而宗教規范主要是義務性規范
【答案】A【解析】因為法律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所以國家是法律產生的前提之一,而宗教更多地是一種自發產生的,所以法律并不遠早于宗教。
【考點】法和道德及宗教
4.下列不屬于民法法系三大支柱的是( )。
【選項】
A.古羅馬法
B.法國民法典
C.德國民法典
D.法國人權宣言
【答案】D【解析】屬于民法法系三大支柱的是古羅馬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法國人權宣言不是民法法系的三大支柱。
【考點】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
5.認識法律的作用應該注意下列幾點:①法律不是萬能的,但社會離不開法律;②現代法律過分注重程序,導致效率降低;③法律一經制定就被確定下來,往往不能適應千變萬化的社會生活;④法律因為體現客觀生活而與人的主觀意志無關。正確的觀點是( )。
【選項】
A.①④
B.①③
C.①②
D.②③
【答案】B【解析】我們現在是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并重,所以關注程序公正并不會導致效率的降低。法律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所以必然體現了人的主觀意志。并且反應的是統治者的意志。
【考點】法的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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