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
一、歷史觀的基本命題
社會歷史現象的兩個基本方面,既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
肉體和精神的關系是人的生命機體構成中的本質關系;主觀和客觀的關系是人的活動中的本質關系;與此相適應,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關系則是社會及其歷史發展中的本質關系。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系問題就成為歷史觀的基本問題。
對這個基本問題的回答就構成了兩個基本派別 ---- 唯物主義歷史觀和唯心主義歷史觀,或稱歷史唯物主義與歷史唯心主義。
社會存在作為社會生活的物質方面,包括人們的物質活動及社會物質生活條件,其中包括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環境,物質生活的主體----人口,但主要是指人們的物質生產活動即物質生產方式。物質生產方式是人們的物質生產活動的內在結構,是物質生產活動的構成方式,它體現了物質生產活動的本質。物質生產活動包括兩種物質關系:一是人對自然的交換關系,二是人們之間的活動的交換關系。
社會意識作為社會生活的精神方面,指全部社會精神現象的總和,包括社會的政治法律意識,哲學,道德,藝術,科學,宗教等意識形式,以及風俗,習慣等社會心理現象。社會意識是社會總體的意識,它有別于個體意識。通常意義上的個體意識是個人所處的特殊存在條件及個體活動的反映,而作為社會總體意識的社會意識則是在反映社會總體的一般存在的基礎上形成的。個人意識使人的意識顯示出特殊性,而社會意識則使人的活動顯示出統一性。
二、兩種歷史觀的根本對立
歷史唯物主義和歷史唯心主義是良種對立的歷史觀。凡認為社會存在歸根到底決定社會意識的,是歷史的唯物主義;凡認為社會意識歸根到底決定社會存在的,則是歷史的唯心主義。
馬哲創立的歷史唯物主義就是把社會歷史的發展建立在物質力量發展的基礎上,從而說明了社會的發展是一個合乎規律的自然歷史過程。
在思想史上,還存在決定論和非決定論的對立。歷史決定論和歷史非決定論,是在歷史發展的必然與偶然,主觀和客觀這兩個基本關系問題上劃分的兩個派別。歷史決定論堅持歷史發展的確定性,必然性,把歷史發展看作一個合乎規律的過程。而非決定論否定歷史發展的規律性,把歷史看承純粹偶然事件的堆積。歷史決定論同非決定論的對立并不等同于歷史唯物主義和歷史唯心主義的對立。
機械決定論在歷史觀上表現為宿命論。否認偶然性和人的主觀目的和意志對歷史發展的作用。在這點上,它其實與客觀唯心主義歷史觀具有某中共同性,就是歷史宿命論。
非決定論在歷史觀中一般表現為唯意志論。否認歷史發展的客觀原因,把歷史發展的終極原因歸結為人的主觀意志。
歷史唯物主義堅持歷史發展的客觀決定性,承認歷史發展的必然性和客觀規律性,同時也指出個人的主觀意志在歷史發展中的作用。
三、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的關系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是對社會存在的反映。這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原理。
社會意識的內容歸根到底來源于社會存在。社會意識隨著社會存在的變化而變化。在階級社會中,社會意識是社會存在的階級關系在觀念上的反映。經濟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在意識形態領域也必然會占統治地位。社會意識不是與社會存在無關的獨立實體,它不過是以觀念體系形式反映出來的社會存在。同時,社會意識也具有相對的自身獨立的性質。其相對獨立性,是由它自身所具有的內在本性決定的。
從社會意識的特殊存在形式中還導引出了它的特殊的發生發展規律。
首先,在社會意識發展過程中有著自身系統的特殊歷史繼承性聯系。社會意識是從兩種來源的相互作用中形成的:一是反映那個時代的社會存在;二是繼承歷史上先輩們留下來的精神文化成果。
其次,社會意識的形成還受到同一時代不同意識形式之間相互作用的影響。各種意識形式之間的這種相互作用進一步強化了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獨立性。
由此說明,社會存在并不是社會意識發展的唯一原因。但歸根到底還是根源于社會存在。社會意識的相對獨立性是有條件的,有限度的。社會意識的相對獨立性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社會意識的發展變化與社會存在的發展變化不完全同步。不同步表現為:一是社會意識的發展往往落后于社會存在的發展。二是先進的社會意識往往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社會存在的現有狀態,預見到未來的發展。
第二,社會意識的發展同經濟發展的水平之間具有不平衡性。
承認社會意識的相對獨立性,是正確認識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反作用的前提。其反作用表現在很多方面, 最根本的表現就是,不同性質的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具有不同性質的反作用。(先進—促進;落后—阻礙)
社會意識反作用的必要性根源于社會實踐的要求。社會意識的反作用是社會存在得以發展的必要的精神條件。社會意識的反作用的可能性是由它所具有的相對獨立性以及對社會存在的依賴性決定的。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又反作用于社會存在,由此構成了二者的相互作用。社會歷史的運動就是二者相互作用的結果。
四、社會歷史的規律性與人的自覺能動性的關系
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社會歷史的發展就呈現出與自然過程具有相互一致又在本質上不同的性質和面貌:它是”自然歷史”的過程和人的自覺創造過程的統一,即具有合規律性的特點,又具有”合目的性”的特點。
從根本性質來說,所謂社會規律或歷史規律,不過就是人的活動的規律,即貫穿于人的活動之中并制約著人的活動的那種客觀必然性的關系。社會規律的存在離不開人的活動,這體現了人的自覺能動活動與客觀必然聯系兩個方面的統一。
歷史的客觀規律性,是由生產實踐的限定性和他律性所決定的。這種限定性和他旅行就是人們活動中的客觀的必然的聯系,由此決定了歷史的進化發展表現為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過程。社會歷史的規律性還表現在橫向的人與人之間的聯系中。就是馬克思所說的社會是”人們交互作用的產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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