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反對北洋軍閥統治的斗爭
(1) 發動“二次革命:和組建中華革命黨:為反對袁世凱刺殺宋教仁和“善后大借款”,1913年7月,李烈鈞、黃興等宣布討袁,南方部分地方響應。堅持兩個月后失敗。孫中山逃亡日本在東京正式成立中華革命黨。
(2)發動護國戰爭。為反對袁世凱稱帝,蔡鍔1915年12月25日,蔡鍔宣布云南獨立,護國運動爆發。1916年3月22日,袁世凱取消帝制。
(3)發動護法運動:為恢復并保護中華民國和《臨時約法》孫中山兩次發動護法運動。
1917年發動第一次護法運動。針對皖系軍閥段祺瑞破壞《臨時約法》,拒絕恢復國會。
1920年發動第二次護法運動。針對直系軍閥拒絕恢復民國和《臨時約法》。兩次護法戰爭均因軍閥出賣而失敗。第二次護法戰爭的失敗,標志著中國舊民主主義革命的終結。預示著中國人民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爭將要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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