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辦理畢業相關手續。
(一)學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
(二)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習、實驗、論文答辯(設計)或其它實踐性環節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三)政治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負責審核鑒定,非在職人員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鑒定,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四)辦理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須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證由主考學校在論文答辯、實踐課考核時審驗,考生須保存好主考學校審驗后的畢業證書復印件。
(五)申辦程序
1、考生上網打印2001年以后的《歷次考試合格成績單》,網址:http://www.sxkszx.cn。
2、考生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上旬,持身份證件、合格課程成績單(2002年以前的《課程合格證》)、實踐課考核卡等到所在縣(市、區)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縣(市、區)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發給考生《畢業生審批登記表》。
3、考生需使用藍色或黑色簽字筆工整填寫表中相關內容,通過思想品德鑒定后,連同《實踐性考核卡》《合格課程成績單》(《課程合格證》),一并交縣(市、區)自考辦。
4、辦理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須交驗專科畢業證原件和主考學校審驗后的畢業證書復印件。
5、畢業審查每年舉行兩次,分別于每年的6月下旬和12月下旬進行。畢業時間分別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六)考生若丟失畢業證書,只能申請補辦畢業證明書。
丟失證書的畢業生可于每年的6月或12月上旬,持“山西省高等教育學歷文憑畢業生查詢結果”到所在縣(市、區)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明書。經縣(市、區)自考辦審查符合條件者,發給有關表格,考生如實填寫并加蓋原單位公章后交縣(市、區)自考辦。
畢業證明書于每年的6月下旬和12月下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