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學考試特點所決定,各地報考規定不一致,為幫助廣大考生能夠順利備考,考試吧整理了自學考試報考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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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國社會主義高等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和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和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特點,可歸納為:最大的開放性,廣泛的適應性,極大的靈活性,自學方法和社會助學的多樣性和投資少、效益高、見效快以及以自學、業余為主、工學矛盾小等。如:自學考試面向全國全民乃至整個社會,無入學條件要求,只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報考專業、學習方式、地點不受限制;考一門通過一門,即可取得該門課程的單科合格證書。考試時間、考試次數不受限制,考試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復考,直到合格為止等等。
社會助學是連接自學者與國家考試的中間環節,是幫助自學者走向成功的橋梁和紐帶。社會助學的組織形式大致有以下幾種類型: (1 )高等學校舉辦的自考助學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電視大學、各級黨、團、干校等院校。這些學校助學多為可脫產學習的全日制辦學形式,學校的教學設施比較齊全,師 資力量雄厚,開辦的助學專業也較多,比較適合高中畢業生和非業余學習人員繼續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2 )委托開考部門和用人單位舉辦的自考助學包括部門組織的學校、培訓中心及各種形式的輔導站。 這種部門助學的最大優勢是把自考助學的專業與發展所需要的人才培養方向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有系統有組織的助學活動,從參學職工的行業特點出發,學習的時間和方式靈活多樣,有利于解決工學矛盾,因而更適合在職職工按照從事的工作選好專業,參加助學。 (3 )社會力量助學這種助學組織多數屬于民辦大學,有社會團體、民主黨派舉辦的學校,也有社會有關部門的離退休人員依托有關單位舉辦的助學學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不限制戶口,可在異地報考畢業),均可按省級自學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參加考試。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名。待考生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時,必須交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否則,不給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專科在讀的情況也可以報考本科,只是領本科畢業證的時候必須要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畢業證。
(1)網上報名的流程 1、登陸各地自考網上報名網站。 2、到自考辦網站規定的指定銀行辦理一張繳費用銀行卡。 3、辦理銀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銀行卡的老考生按照報名網站規定的報名流程完成網上報名。 4、網上報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辦規定時間到自考辦進行攝像制作準考證。 5 、如有任何疑問請和當地自考辦聯系。 (2)現場報名的流程 1、新生攜帶身份證、(軍人憑軍人證或團以上單位證明)(未滿18歲憑戶口本)到所在地的市、縣自學考試辦公室(報名站)辦理報名手續。 2、同時攜帶2B鉛筆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涂機讀報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張(大約4-5張)。 3、按照工作人員的提示進行繳費,得到打印的考試通知單,通知單上有考試日期、考場和座位號。 4、在考辦規定的時間領取新制作出的準考證。 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天津市實行的一年四次,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試,分別在這四個月份的某一個周的周六、周日,安排考試,一天兩場;另一類是以吉林省為例實行的一年兩次,每年4月、10月2次考試,分別在這兩個月份的某一個周的六、周日安排考試。 自考大考和小考:自考一年有兩個大考,分別是4月和10月,兩個小考,1月和7月,大考各個縣級以上都會有,小考則多數只有市一級才有,大考考的比較全,小考只會考些公共科,可以跨區報名考試. 比如:北京,每年4月和10月的最后兩個周末;山西,每年4月和10月的最后一個周末;山東,1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4月第二周的周六、周日,7月第一周的周六、周日,10月第四周的周六、周日。重慶每年的1、4、7、10月4次考試,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考試。
點擊收藏 更新中,建議大家點擊收藏,以便隨時查閱。 (4)考試科目 >>>各地自學考試時間調整一覽 各考試專業的考試科目不同…… 詳細 |
提醒:申請免考需要準備的材料(各地不同僅供參考) 要求免考部分課程的考生,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向所在的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辦)提出申請,填寫《課程免考申請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畢業學校或自學考試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當年普通高校的應屆本科或專科畢業生(最后一學年)可提供學校教務處證明(原件一份)。 3、原畢業學校的學籍卡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紅印);或者將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學籍卡復印一份,并加蓋本人人事關系主管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的公章(紅印)。 4、學籍卡應含有每學期所學的課程、學分、學時、考試類型、考試成績等內容。學籍卡上如有更改記錄,應由原畢業學校教務處在復印件上更正之處加蓋公章(紅印),并由經辦人簽名。 5、自學考試畢業生只需提供本人《畢業生登記表》中成績欄部分的復印件一份即可。 |
全國自考委員會決定,凡全國自考委停止辦理畢業證的專業,如尚未畢業的在籍考生,可轉入相近專業或其他專業繼續參加考試。 考生轉專業后,按所報新專業重新辦理準考證,原準考證作廢,但此證與單科成績合格證一樣,應妥善保存以備畢業時查用。原專業已考試合格課程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復考試。 參加自學考試可以改報專業,但由各地自考辦按照學以致用的原則,從嚴掌握。 考生因工作崗位變動、專業不對口等原因確需改報(轉)專業,申請者應持 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書,在報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批后,方可改報專業。跨省轉考者,在轉入省無原報考專業的,經轉入省考辦同意后,可改報相近專業參加考試。 經全國考委批準停考的專業,在籍考生可改報相近或其它專業。經批準予以改報專業的考生,原準考證注銷作廢,換發新證。考生原已合格的課程,如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友情提醒: |
各地2015年1月自考成績查詢時間及方式匯總 點擊收藏 建議大家點擊收藏,以便查閱。 |
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自己判斷并申請畢業,市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準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辦理本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并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后,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
1、學習并通過考試計劃規定的政治理論課程,能夠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并具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認識問題的初步能力。 2、通過自學考試,取得了本科全部課程的合格證書,完成了畢業論文并通過論文答辯,經審核準予畢業,表明考生確已較好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所學專業的主干課程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過學位英語考試。(主考院校對學位授予有自己的規定,例如北京有8個專業要求平均分65分以上才可以授予學位,具體要求請咨詢主考院校。)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 于發畢業證的同時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評定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后,于3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于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
各類高等院校的本科結業生、肄業生、退學生參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專業專科的學習考試,憑原高校學籍證明和成績單原件,可以免考已學過并成績合格的公共基礎課。對于只因一門課程未合格而持有本科結業證書者,可以按專科資格接考自學考試本科,但不能免考本科課程。
自考專科接本科,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各省的規定不盡相同。即便如此,各省的規定還是有一些共通的地方,如要求專科畢業專業與所報本科專業的專業名稱相同,或與所報專業的有的省允許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報考本科。對于專科畢業與所報本科專業不相關,或用具有中級以上職稱者報考本科專業的,一般都要求加試所報專業專科段的部分課程,加試課程的多少,不同的省有不同的規定,一般是3至5門。考生如果需要了解更詳細的專科接本科情況,請向當地的自學考試部門詢問……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