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
①妊娠期間孕婦容易感染病毒性肝炎,也易使原有的肝病加重。
②病毒性肝炎對妊娠的影響:
孕早期——加重妊娠反應,晚期——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發生率增高,易發生產后出血。
圍生兒患病率及死亡率高。
③輔助檢查:
1)肝功能檢查:尿膽紅素陽性對病毒性肝炎有診斷意義。
2)血清病原學檢測及意義
甲型病毒性肝炎:急性期病人血清中抗HAV-IgM陽性有診斷意義。
乙型病毒性肝炎:
HBsAg——HBV感染的特異性標志,見于慢性肝炎,病毒攜帶者;
抗HBs——機體曾經感染過HBV,但已具有免疫力;
HBeAg——肝細胞內有HBV活動性復制,具有傳染性;
抗HBe——血清中病毒顆粒減少或消失,傳染性減低;
抗HBc-IgM——HBV在體內復制,肝炎急性期;
抗HBc-IgG——恢復期或慢性感染。
丙型病毒性肝炎——血清中檢測出HCV抗體即可確診。
④治療原則:
原則上不宜妊娠。增加休息,加強營養,積極保肝治療,預防感染。
重型肝炎——預防及治療肝性腦病的發生,限制蛋白質的攝入,每日應<0.5g/kg。
妊娠末期,積極治療24小時后,以剖宮產結束妊娠。
⑤急性肝炎應于痊愈后半年,最好2年后在醫師指導下妊娠。
⑥阻斷乙型肝炎的母嬰傳播:孕婦于妊娠28周起每4周肌內注射1次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200單位,至分娩。
⑦嚴禁肥皂水灌腸。嚴密觀察肝性腦病前驅癥狀。預防產后出血,產前4小時及產后12小時內不宜使用肝素治療。
⑧臨產前1周開始服用維生素K、維生素C。
⑨乳汁中HBV-DNA陽性不宜哺乳。
母血HBsAg、HBeAg及抗-HBc三項陽性及后兩項陽性產婦均不宜哺乳。
⑩新生兒已接受免疫,母親為攜帶者(僅HBsAg陽性),建議母乳喂養。
⑪新生兒出生后6小時內和1個月時各肌注1ml的HBIG,出生后24小時內、生后1個月、6個月分別注射乙型肝炎疫苗。
⑫大三陽: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原(HBeAg)、乙肝核心抗體(抗HBC)三項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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