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得知,廣東省2023年初級護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22〕6號),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和“珍愛生命、崇尚科學、樂于奉獻、團結進取”的廣東醫生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2.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二)報考藥學、護理、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職稱者,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報考護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工作滿3年;
3.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1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也可以參加護師考試。
(八)新冠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有關問題。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由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等規定的人員范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考點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確認。考點考試管理機構對上述人員登記造冊,存檔備查。上述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九)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學歷或學位證書所學專業和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2.報名參加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3.在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5.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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