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的概述
腫瘤是機體正常細胞在內、外致瘤因素的長期作用下,所產生的過度增生與異常分化所形成的新生物。
(一) 分類
① 良性腫瘤: 良性腫瘤一般稱為“瘤”,腫瘤細胞分化程度高,近似正常組織細胞,包膜完整,呈膨脹性生長,生長較緩慢,除位于重要部位外,對人體健康無多大影響,不發生轉移。
② 惡性腫瘤: 惡性腫瘤包括癌(來源于上皮組織者)、肉瘤(來源于間葉組織者)以及胚胎性母細胞瘤等,少數惡性腫瘤仍沿用傳統名稱,稱為“病”、“瘤”,如白血病、惡性淋巴瘤等。惡性腫瘤無包膜,呈浸潤性生長,邊界不清楚;腫瘤細胞分化程度較低,發展較快,可有轉移,雖經手術切除,仍可復發。此外,在形態上屬良性,但呈浸潤性生長、切除后易復發,生物學行為介于良、惡性腫瘤之間,稱臨界性腫瘤。
(二) 病因
目前認為是由多種外源性的致癌因素和內源性的促癌因素長期共同作用的結果。
① 致癌因素(外因): 包括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不良生活方式、各種慢性炎癥刺激及癌前疾病史。
② 促癌因素(內因): 是指機體抗腫瘤能力降低和各種有利于致癌因素發揮作用的人體內在條件,包括性別、年齡、種族、遺傳素質、內分泌紊亂、免疫功能低下及社會心理因素等。
(三) 病理
① 惡性腫瘤的發生發展過程: 癌前期表現,為上皮增生明顯,伴有不典型增生;原位癌,通常指癌變細胞限于上皮層、未突破基底膜的早期癌;浸潤癌,指原位癌突破基底膜向周圍組織浸潤、發展,破壞周圍組織的正常結構。
② 惡性腫瘤的分化程度: 惡性腫瘤細胞分為高分化、中分化和低分化(或未分化)3類或稱Ⅰ、Ⅱ、Ⅲ級。高分化(Ⅰ級)細胞形態接近正常,惡性程度低;中分化(Ⅱ級)的惡性程度介于兩者之間;未分化(Ⅲ級)細胞核分裂較多,高度惡性。③ 轉移方式: 直接蔓延,淋巴轉移,血行轉移,種植轉移。
腫瘤病人生物及其他治療法
生物治療包括免疫治療和基因治療。
免疫療法是指刺激人體自身免疫系統來抵抗癌癥的治療方法。包括非特異性免疫治療(如接種卡介苗、麻疹疫苗、注射干擾素、白介素2)及特異性免疫治療(接種自體或異體瘤苗、腫瘤免疫核糖核酸)等。基因治療是通過改變基因的結構及功能等方法賦予靶細胞新的功能特性來治療人體的失調和疾病。
其他治療如內分泌治療及中醫藥治療等。
內分泌治療也叫激素治療,用于某些發生、發展與激素密切相關的腫瘤,如卵巢癌可用黃體酮類藥物、乳腺癌可用他莫昔芬(三苯氧胺)治療。中醫藥治療應用扶正祛邪、通經活絡、化淤散結的原理配合手術、放療、化療,減輕毒副作用,促進病人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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