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關于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市(行署)衛生計生委(衛生局)、綏芬河市、撫遠縣衛生局,省農墾、森工總局衛生局:
按照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4〕4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4〕130號)要求,為做好我考區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工作計劃通知如下:
一、報名管理
(一)報名條件
1、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學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
2、申請人為在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校可為本校應屆畢業生集體辦理報名。
3、軍隊院校從地方招收的計劃外學生,如其招生計劃未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其學生學歷也未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不能報名考試。
(二)報名材料
1、《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1)一式兩份(一份交考生用于考試確認,一份交各地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局)留檔備查);
2、畢業證原件
3、派遣證或《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身份證原件(二代);
4、2015年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提供錄取入學三聯單復印件(逐頁加蓋學校公章),如更改專業,須提交經省教育廳同意的批復文件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請各考點加強與當地學校的溝通聯系,切實做好應屆畢業生的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學校出具報考申請文件并附報考考生名單,名單順序同錄取三聯單順序。
5、畢業證為外省院校頒發的考生,如在黑龍江考區參加考試,應滿足工作單位屬黑龍江轄區或戶籍所在地為黑龍江省的條件。除按照黑龍江考區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外,還需提交當年報考時黑龍江省教育廳同意招生的計劃(入學三聯單)及院校所在地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用于辨別學歷真實性)。
(三)報名方式與時間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2015年1月12日—2月1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各考點、報名點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在2015年1月13日--2月5日期間完成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批工作,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1)及相關證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仍采用紙筆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及時間
專業實務5月16日9:00—11:30
實踐能力14:00—16:30
(五)收費標準
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暫按照《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59號)、《省物價局 財政廳關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2013〕22號)文件中規定的標準執行每人每科50元。
(六)報名工作要求
1、黑龍江省內申請參加2015年護士資格考試的考生,應該在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到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的考點辦公室報名,并由考點辦公室負責統一采集考生照片,逾期將不予受理。
2、黑龍江省作為考區,各市(行署)及省農墾總局作為考點,雞西市考點、七臺河市考點、雙鴨山市考點及撫遠縣考點與佳木斯市考點合并,由佳木斯市負責4個考點的考務工作;綏芬河市考點與牡丹江市考點合并,由牡丹江市負責2個考點的考務工作;森工系統報考的考生,按屬地化管理,在工作單位或學校所在地考點報考。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承擔本考點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
3、2015年考試報名將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各考點要按照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公告規定的時間,做好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工作。
4、各考點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審核工作中凡有違規、舞弊行為一經查出,將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各考點要加強對考生進行誠信教育,必須告知考生報名中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出,將按有關規定處理,以及其違規行為所導致的嚴重后果。
6、各考點所有參加護士資格考試報名審核的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扎扎實實做好宣傳工作,讓每個考生都明確相關政策,做到指導具體,服務周到。
7、考區審核時間及地點:考區審核考生報名資格時間為2015年2月6日-3月6日;地點為黑龍江省護理高等專科學校(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209號)。
8、各考點登陸考務管理系統完成登記、審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時間為3月6日前。
9、各考點應認真做好報名現場審核期間考生照片采集等集體行動的組織工作,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10、考生報名提交的《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1)信息內容不得有涂改,且必須與網上所填報內容相符,考點經核對無誤后再簽字確認。
11、考點不得指派考生直接向考區咨詢政策或到考區報考,對于報名過程中涉及的政策問題,考點集中向考區咨詢。對于審核不合格考生,考區不再接受考生咨詢,由考點負責對考生解答。
12、各考點要認真填寫考生報名匯總表,考點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上報考區。
13、自4月23日起,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考生入口”(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16日。對于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考點可采用批量打印準考證功能為考生打印準考證。
14、各考點如需使用條形碼確認報名,請自行購置掃描槍。
二、考試實施與籌備
(一)考點編排考場、試室和考生座位的工作截止時間為3月22日。
(二)考點指定專人負責試卷的交接、保管和發放工作,嚴格履行交接手續,當面清點試卷袋數量,檢查試卷袋密封情況,并填寫記錄。交接完成后,考試專用物品須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內,需保證2名以上值班人員24小時值守。
(三)各考點應對考務人員、監考人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有關規定,掌握考試工作程序。
(四)考試實施前,各考點應通過考務管理系統打印《考試試室編排表》、《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貼》,分別用于標識考試考場、試室及座位,并張貼在醒目位置。
(五)開考前2小時,由考點負責人和試卷保管人員共同從試卷保密室領取試卷運送至考場,每個試室由2名以上監考人員共同領取試卷并簽字,考點應加強試卷在送至試室途中的安全監管。
(六)考試實施期間,考試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職責,維護考場秩序,杜絕發生漏收考生試卷和答題卡等情況。
三、考試專用物品的回收與銷毀
(一)根據《國家醫學統一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實施意見》(衛辦發〔2009〕65號)的有關規定,備用試卷啟封后,剩余的備用試卷和替換回的問題試卷,均應當在考點主考的監督下回封至已啟用的備用試卷袋內,并填寫《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備用試卷回收單》,考試結束后須將已啟封和未啟封的備用試卷袋,核查清點無誤后,與回收的答題卡一起于考后48小時內運抵考區。
(二)回收的答題卡須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點指定2人以上核對答題卡數無誤后,再封袋于答題卡回收袋中;紙筆考試結束后,考點須將答題卡回收袋按照考場、試室的順序分科目捆綁后回收裝箱(請使用試卷專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裝),回收箱側面粘貼《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答題卡回收單》(在考務系統中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完整),裝箱完成后填寫《答題卡回收信息匯總表》(在考務系統中下載)并發送至考區郵箱dyz@hljwst.gov.cn。
(三)考試結束后,各考點須在考區巡考人員監督下,在規定時間內將試卷全部銷毀。
四、違紀處理
各考點自5月17日起,3日內將違紀人員信息錄入考務管理系統。
五、成績發布及合格證明發放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于考后45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六、保密要求
各考點應根據有關保密要求,嚴格落實保密措施,強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強考生信息、試卷(含備用卷)和答題卡的運送、保管、下發、回收等重點環節的管理,并切實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
七、其他
(一)對于在考務工作中所涉及的相關材料,考點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考務管理系統,在文件下載專區進行下載。
(二)務請各地嚴格按照《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表》(附件2)規定的時間要求,按時完成有關考務工作,以人為本,切實做好考生服務工作;落實崗位工作責任制,做好應急預案的制定,防范和堵塞考試工作漏洞,重大問題及時上報,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聯 系 人:董一哲 尚美斯 趙昱輝
聯系電話:0451--85971053
附件:
1、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2、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表
3、黑龍江省考區審核時間安排
4、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發電子版)
5、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發電子版)
黑龍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5年01月09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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