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海市2016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區縣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各有關大學,衛(護)校,中福會及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5〕3號)精神,現將本市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根據原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人員,可報名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一)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三年制及以上);
(二)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三年制及以上);
(三)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二、考試報名
(一)報名方式
2016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采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
(二)報名程序
1、網上預報名
自2016年1月 12日起至2016年1月30日止。
考生本人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用戶注冊,按要求填寫相應申報信息,打印《2016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由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審核后蓋章。
2、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1月30日止。
考生本人持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所在地)審核蓋章的《申請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對應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繳費并簽名確認(審核所需證件及有關說明見附件)。
在校應屆畢業生由學校集體報名確認。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報名點與學校協商確定。各有關學校應積極配合報名點做好考試報名工作。
申報人為非應屆畢業生且未在本市醫療機構工作的,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三)報名地點及其范圍
報名點設在長寧區衛生學校、楊浦區衛生學校、黃浦區衛生學校和崇明受理點,具體詳見附件。
三、考試
(一)考試科目、考試方式和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考試方式采用人機對話考試,分4批次進行,考生將隨機分配至其中一個批次,參加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的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批次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5月28日 第一批 專業實務 8:30—10:10
5月28日 第一批 實踐能力 10:55—12:35
5月28日 第二批 專業實務 14:00—15:40
5月28日 第二批 實踐能力 16:25—18:05
5月29日 第三批 專業實務 8:30—10:10
5月29日 第三批 實踐能力 10:55—12:35
5月29日 第四批 專業實務 14:00—15:40
5月29日 第四批 實踐能力 16:25—18:05
(二)考試時間、地點及費用
考試時間、地點請考生詳見《準考證》。
考試費用:每科50元。
附件1: 審核所需證件及有關說明
附件2: 報名點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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