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我市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委屬各單位,各區(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9〕7號)、《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19〕4號)和《關于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19〕46號)要求,結合深圳實際,為做好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
根據原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我市設立考點,負責本考點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由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本考點的考試組織工作,具體考務管理工作由市衛健能教中心承擔。
二、考試時間
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廣東考區采用人機對話考試,考試科目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深圳考點考試時間為5月16日至17日,每半天一個輪次,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1。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考生準考證。
三、報考資格
凡符合原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委屬各單位及各區(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護士條例》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嚴禁參加考試。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符合《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和《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等規定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在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頒布實施之前,已經入學注冊、學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校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助產)臨床實習,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可以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學的、學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學歷,不再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的學歷依據。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規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其入學注冊的國內外、境外非在職學生,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畢業后學歷可以作為相應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此規定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和注冊中有效。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8日期間,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網上預報名,并打印《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報考人員對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二)現場確認。深圳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各報名點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上述時間范圍內自行確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市屬醫療衛生機構均設立報名點,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現場確認工作。各區(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均設立報名點(見附件2),受理本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含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現場確認工作。
報考人員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點報名、確認,也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點報名、確認。應屆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報名點報名、確認。
各報名點人事、醫政部門共同負責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報名點系統資格審核提交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20日。各報名點將考務系統導出的考生名冊、考生報考資料(包括考生簽名的確認單)于2019年12月23日17:00前送達市衛健能教中心衛生人才交流服務部908室(聯系人:冼鳳英,聯系電話:22272306)。考生報考資料順序要與考生名冊的順序一致,應屆畢業生報考資料單獨提交。
各報名點應按相關規定要求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凡符合報考條件的,經辦人員須在《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辦理報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報名。
五、報名需提交的材料
報考人員須同時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審查意見及公章,證書原件經審核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一)《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各欄目所填內容須與所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一致。
(三)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書。
(四)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五)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根據《關于做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及注冊有關臨床實習審核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14〕488號)要求,報考人員為2014年11月11日后畢業(以畢業證書日期為準)的非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交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的護士臨床實習證明(附件3);報考人員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廣東省在校應屆畢業生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證明》(附件4),到學校所在地的報名點報名、確認。學校可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確認手續。
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書有疑義(含跨省招生,無法確認招生學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無法辨別學歷證書的真偽等),可要求報考人員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鑒定證明,或學信網學歷查詢信息(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持國外院校所獲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需同時出具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點打印的報名信息確認單簽字確認,并將報名信息確認單訂在報考材料后面一并提交給報名點。
六、其他事項
(一)自2020年4月28日至5月17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二)我委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的要求,嚴肅考風考紀,嚴肅處理考試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
(三)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45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上公布。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自行在網上查詢成績和打印成績單。
(四)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全部實行電子化,考試成績合格者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衛生人才網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請各報名點做好宣傳和說明工作。
(五)收費標準按《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執行。報考人員在報名點確認時繳費。
市衛生健康委
2019年12月2日
相關文件
市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我市2020年護士 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pdf
2、深圳市各區(新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護士執業資格現場確認工作聯系表.docx
4、廣東省在校應屆畢業生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證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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