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湛江開發區人口和社會事務管理局、湛江奮勇高新區社會管理與僑務局,湛江農墾局衛生處,市直及駐市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19〕4號)要求,2020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將于5月16-18日舉行。為做好湛江考點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政策,按時報送材料
各單位、報名點要妥善安排本單位、本轄區的報考工作,嚴格按照附件1-8的時間節點及政策要求做好考生資格確認、報名材料審核報送以及收費工作。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收費標準為66元/人﹒科。
二、強化審核責任,嚴肅工作紀律
各單位、報名點須認真審核報考材料,確保報考材料真實可靠,對考生提交的材料,凡是復印件的,審核后須注明“經審核,與原件相符”,其他需要審核的材料,均須簽名蓋章,誰審核誰簽名蓋章誰負責。考生所在單位要利用學信網、考生個人檔案等渠道嚴格審查考生學歷真偽情況(社會散在考生由報名點負責審查)。經審核,報考材料不符合申報條件、存在弄虛作假和其他違規行為的,一律不準報送。
考生應保證所填網上信息和所提交紙質材料真實、可靠、可溯源,凡未如實申報和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1號令)處理。
各單位、各報名點要嚴格遵守職稱工作紀律,嚴格把好審核關,嚴厲打擊報考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等違紀違規的行為。要強化責任追究,在職稱報考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加強電子化合格證明宣傳
自2019年起,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全部實行電子化,考試成績合格者均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中國衛生人才網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報名點、考生所在單位要繼續向考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附件:1.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2.關于2020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19]46號)
湛江市衛生健康局辦公室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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