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吧中大網校舉辦2011年臨床執業醫師考試輔導保過班,乙方自愿參加考試吧中大網校2011年臨床執業醫師考試保過班學習,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考試吧中大網校
乙方:
(下文簡稱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方提供2011年臨床執業醫師課程供乙方學習;
2.甲方有義務保護用戶個人信息隱私,不能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3.甲方在乙方需要的前提下為其提供保過班培訓收費憑證;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需要辦理免費重學手續時提供真實正確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準考證號、網校用戶名、考試成績);
5.甲方在成績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受理乙方免費重學服務申請,過期視乙方自動放棄相關權利。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甲方定價繳納保過班培訓費用,課程開通后不得更換;
2.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保過班課程認真學習,并根據網校和老師的相關要求完成本次培訓的學習;
3.乙方免費重學服務參考本章第三款;
4.乙方在考試后如需享受免費重學服務,則須按甲方要求提供個人正確信息,虛假、涂改等信息視為自動放棄免費重學服務;
5.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保過服務,按照雙方的約定可以免費重學2012年臨床執業醫師相應課程,過期未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 免費重學條款
凡參加2011年臨床執業醫師保過班的學員,當年考試未過,可申請免費重學2012年網絡課程。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分數 |
后續保障 |
200 ≤ 分數 ≤ 351 |
2012年免費重學 |
0 ≤ 分數 ≤ 199 |
不享受后續服務 |
上表假設2011年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合格線為351分,如合格分數線變化,則根據比例相應調整。
1.網校視免費重學分數線以下的考生為沒有進行基本的復習,不享受免費重學服務;
2.考試成績在免費重學分數線內的學員,需提供本章第一款第4條,網校核準后方可免費學習下一年課程。
四、 協議的簽署,變更、違約責任
1.本合同可通過網絡簽署,憑用戶身份證復印件生效。匯款之后,考生提交本信息后,須將身份證明文件傳真010—62192699,并與網校核實信息是否確認;
2.雙方應遵守本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更改合同;
3.如遇不可外抗阻力,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在自愿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訴諸北京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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