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衡水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得知,衡水市2021年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間及材料如下:
一、報名管理
考試報名全國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經過網上預報名和現場資格確認兩個階段方能完成全部報名流程。
1、網上預報名。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平臺的個人報名入口,注冊用戶,并以該用戶登錄進行網上預報名。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報名數碼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驗證碼,保存提交后打印帶有最終驗證碼的《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報名表)。
打印完申報表后不得再登錄網報系統做任何撤銷、修改和保存,否則無法完成網上信息確認。
2021年考試報名工作我省將開通歷史考生自動確認功能,即報考信息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考生在考試報名時將自動確認,不再打印報名表,自動確認后可直接網上繳費。自動確認不成功的歷史考生還需攜帶報名材料按時間要求到現場完成確認,審核完成才可正常繳費。
2、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核。
本單位人事部門初審考生報考資格及有關證件(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上材料必須有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各縣(市、區)考生報名材料還需加蓋縣職改辦公章)。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嚴肅處理。市直各單位人事部門、各縣(區、市)人社局職改辦于2021年1月7日、8日統一(須持報考人員報名表及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證、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臨床醫學類考生要提供醫師執業資格證(綠本)、醫師資格證(紅本))到市人力資源大廈二樓北大廳中區南側辦理現場報名確認手續(詳見附件2)。各縣市區的考生到當地人社局職改辦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注:請考生及時與縣人社局職改辦或本單位人事部門咨詢具體報名受理時間(詳見附件1),2021年1月7日、8日為市直各單位人事部門、各縣(市、區)職改辦匯總上報到市職考中心時間。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考還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考確認表》(附件3)。
附件1
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資格考試衡水各單位上報時間安排表
1月7日 |
哈院、三院、中醫院、市婦幼、景縣 阜城縣、冀州區、武邑縣、濱湖新區 |
1月8日 |
桃城區、安平縣、棗強縣、武強縣 市高新區、饒陽縣、深州市、故城縣 |
市直其他單位現場確認時間為1月7日至8日 |
注:
1、以上為各縣人社局職改辦及市直單位上報市職考中心時間(請考生及時與縣人社局職改辦或本單位人事部門咨詢具體報名受理時間)。
2、新考生和自動確認不成功的歷史考生自2月9日起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日期為2月26日。歷史考生自動確認通過后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自動確認不成功的歷史考生還需攜帶報名材料按時間要求到縣人社局職改辦或市直單位人事部門完成確認,才可正常繳費。
附件2
申報材料要求:
1、各類證件必須提供原件
2、各項材料均須提供復印件一份
3、各項報名材料必須有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各縣考生報名材料還需加蓋縣職改辦公章)
4、各項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申報材料裝訂順序:
1、申報表(單位簽字蓋章,考生簽名欄簽字,聯系方式欄填寫個人手機號碼)
2、報考所需學歷證件復印件
3、資格證(執業醫師、藥師、技師、護師、執業護士資格證)復印件(考生按自身報考專業要求準備相應證件)
4、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考確認表
姓 名 |
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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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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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派單位 |
委派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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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一線 防疫工作時間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從 事 一 線 防 疫 工 作 項 目 |
□ 1、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 □ 2、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篩查 □ 3、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檢查 □ 4、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檢測 □ 5、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轉運 □ 6、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治療 □ 7、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護理 □ 8、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流行病學調查 □ 9、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醫學觀察 □10、病例標本采集 □11、病原檢測 □12、病理檢查 □13、病理解剖 | |||||||||||||||||
本 人 意 見 |
承諾以上填報信息真實有效,自愿接受社會監督,如有造假自愿接受國家人社部31號令的相應處理。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單 位 意 見 |
該同志符合國發明電[2020]10號的規定,同意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考。 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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