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2024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24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和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時間
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考試分為人機對話和紙筆兩種方式進行。
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3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4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3、14、20、21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二)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部分科目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因證件號碼填寫不一致導致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有關報名政策及條件
(一)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詳見附件2)。
(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三)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四)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五)2024年度報考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六)自2024年起,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原專業代碼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凡報考專業代碼為203以及368-373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護士執業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八)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考試評價”-“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知公告”專欄《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須知》并按流程要求完成用戶注冊、上傳基本照片、學歷學位信息維護、綁定微信后,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成績查詢。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14日。
應試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報名信息;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工作單位所在市為報考考點(合格證書由該市發放)。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報名時,系統將對被檢索為歷史考生的應試人員實行自動確認,已通過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無需進行現場確認(歷史考生請注意查看報名流程中“報名確認”狀態,若顏色變為綠色√,狀態顯示“您已完成報名確認”的,無需到現場確認;“報名確認”顏色為灰色的仍需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均須進行現場確認。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經單位審查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由單位統一攜帶材料)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我市現場確認審核點如下:
審核點 |
受理范圍 |
地址 |
確認時間 |
咨詢電話 |
市直 |
省屬駐泰、市直公立醫療衛生機構 |
由各單位人事部門統一組織收集材料 |
2023年12月13日-14日 |
咨詢單位人事部門 |
泰山區 |
區范圍內 |
泰安市東岳大街16號泰山區人社局四樓專技科 |
2023年12月11日-15日 (9:00-11:30; |
6261819 |
岱岳區 |
區范圍內 |
岱岳區區政府大樓C區五樓506室 |
8560059 | |
新 泰 |
區范圍內 |
新泰市府前街1559號人社局四樓專技科 |
7252719 | |
肥 城 |
區范圍內 |
肥城市新城龍山路西段三農大廈八樓0817房間 |
3229725 | |
寧 陽 |
區范圍內 |
寧陽縣長壽路265號縣人社局二樓206專技科 |
5620362 | |
東 平 |
區范圍內 |
東平縣政務服務大廳39號窗口 |
2855803 | |
新 礦 |
集團下屬新泰區域醫院 |
山東頤養健康集團新汶中心醫院人力資源部 |
7875446 7875165 | |
肥 礦 |
集團下屬肥城區域醫院 |
肥城市泰臨路331號山東頤養健康集團肥城醫院 |
3158947 3158929 | |
高新區 |
區范圍內 |
泰安高新區政務大廳A25窗口 |
2023年12月11日-13日 (9:00-11:30; |
8937179 |
泰山 景區 |
區范圍內 |
泰山管委數控大樓a414室(東岳大街西首501號) |
5369122 |
現場確認原則上由單位統一攜帶應試人員報名材料進行辦理。現場確認時需提供材料(復印件按順序訂好)如下:
1.單位簽署報考意見并蓋章的《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2.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按照報考條件規定提供所需的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以碩士、博士報考的還需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4.按照報考條件規定提供所需的初級資格證書或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非泰安市轄區單位的考生不得選擇泰安為報考考區,各審核點將核驗報考人員填報的工作單位與其繳納社會保險單位的一致性,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請提前明確單位所在區域(按照監管權限劃分),避免選錯確認審核地點,影響現場確認。
應試人員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進行報名或者以作弊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應試人員應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并在規定時間范圍內進行網上繳費。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試人員須于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間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四)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須及時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方網站(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24年4月1-21日。
四、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0號)文件規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附件(請訪問原文鏈接地址查看附件):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原文鏈接地址:http://rsj.taian.gov.cn/art/2023/12/1/art_51357_10308474.html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