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兵團2015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師職改辦、考試管理機構及兵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26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4〕142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4〕129號)精神,為做好兵團2015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對未列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專業,仍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衛生計生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繼續采取評審或自行組織考試等辦法確認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六、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七、考試方式、時間及科目安排
(1)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5月16、17、23、24日
考試科目及時間:(北京時間,下同)
基礎知識 8:30-10:00
相關專業知識 11:00-12:30
專業知識 14:00-15:30
專業實踐能力 16:30-18:00
(2)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5月16日
基礎知識 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 14:00-16:00
5月17日
專業知識 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 14:00-16:00
八、報名辦法及時間
1、報名辦法:2015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自1月6日起考生可登錄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或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網上報名時間:1月6日-25日。
3、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1月7日-28日(每天10:30-13:30 15:30-17:30節假日正常休息)。
考生須持《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醫師資格證原件及其它相關證件原件到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4、繳費方式:參加2015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須通過網上支付繳納考試費。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后通過網上支付繳納考試費的起止時間為1月7日-2月1日。逾期未繳費的考生,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
九、準考證打印
自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或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打印準考證,截至時間為5月24日。
十、考試收費
報考全科考試初級、中級均為四科,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新計價費〔2001〕1609號)文件規定,初級每人每科50元,中級每人每科70元,報名費每人15元。
兵團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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