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19〕1號)、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8〕138號)和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9〕2號)精神,為做好我市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為給廣大考生提供優質服務,簡化報名流程,2019年考試報名工作我市開通已參加過衛生考試的歷史考生(統稱老考生)自動確認功能。在考區、考點、級別、專業、姓名、證件號等基本信息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情況下,老考生網上報名完成自動確認后按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無需打印申報表和現場確認。首次報考及基本信息有變動的考生(統稱新考生)網上報名完成后,需在規定時間到所選擇的確認考點進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一律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1月10日—24日
全國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軍隊人員報名按軍隊要求進行)。網上報名須注意下列事項:
1. 選擇考點。考生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長春市考點”。
2.選擇考試。考生按照報考條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選擇考試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的照片必須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須重新上傳。
5.打印申報表。新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在申報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否則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2019年2月20日—3月6日(周六、周日休息)
網上報名完成后,長春市考點的新考生及信息修改的老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確認。確認地點為:長春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天富路與新城大街交匯)2樓招聘大廳。
為減輕各考試管理機構的工作壓力,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與學信網合作,對2002年以后畢業、大專以上學歷的考生在報名時提交的學歷數據進行驗證,各考試管理機構可在考務管理系統中查詢考生學歷數據的真實性。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的《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學歷(或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報考專業代碼在301—365以及392的考生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3月8日—19日
網上報名完成的老考生及經現場審核通過的新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審核確認或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考試收費每人每科74元,其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494號),代國家收取考務費每人每科20元;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吉省價收〔2016〕248號),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54元。承擔考試報名和組織實施任務的市州留用考試費每人每科34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5月9日—6月2日,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一)采用人機對話方式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5、26日;6月1、2日 |
0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二)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三、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且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類 別 |
報考級別 |
報名條件 |
臨床醫學 預防醫學 全科醫學 藥學 護理 其他衛生技術 |
中級: 主治醫師 主管藥師 主管護師 主管技師 |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
助級: 藥師 護師 技師 |
中專畢業,從事藥、護、技士工作5年以上。 大學專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大學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后。 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 |
員級: 藥士 技士 |
必須具備相應中專以上學歷。 | |
一、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不參加本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二、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時間須滿2年。 三、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五、報名參加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 | ||
不符合報考 條件人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不具備文件規定的學歷、資歷。 4.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5.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
四、考試政策及相關事宜
(一)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
(二)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和《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三)考生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未列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專業,仍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繼續采取評審或自行組織考試等辦法確認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四)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五)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六)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09、211)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10、212)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將繼續進行滾動,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對應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五、成績和證書
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于考后兩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和成績單打印。吉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jlzkb.com)公布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為:考生持網上打印的本人成績單和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
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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