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榆林考點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計局、人社局,市級各有關單位,市衛計局局屬各單位: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19〕1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8〕138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范圍及條件
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具體如下:
(一)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符合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可報考士級資格;
2、中專畢業,取得士級資格,受聘擔任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可報考師級資格;
3、大專畢業,取得士級資格,受聘擔任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報考師級資格;
4、本科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可報考師級資格;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軌。
(三)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報名參加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2月31日。
自2019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增加急診醫學(中級,專業代碼為392)專業,執業范圍為急救醫學專業皆可申報。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全國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4日,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 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準確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申報表。
非國有單位和社會流動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由各級人才交流中心負責。
三、現場確認及要求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持申報表、相關證件和材料交所在單位。各縣市(區)、各單位初審后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匯總,統一報送市衛計局、人社局進行現場確認及審核。現場確認時間為2019年2月26日至3月4日,現場確認地址:榆林世紀精華酒店,具體安排詳見附表1。
申報資格考試,需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申報初級資格考試,需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①《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報名點審核后加蓋初審單位公章);
③學歷證明材料(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④申報師級資格需提交士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聘書原件及復印件、聘用證明表(非國有單位和社會
流動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使用)。
⑥與上傳照片同一底版小2寸白底彩照1張(貼于申報表右下角)。
2、申報中級資格考試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及聘書。
凡報考專業代碼在301至365之間的人員,在報名時需 同時提交所有學歷證明、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注冊證、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報考專業代碼203、204、368至374專業的人員,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證書。
3、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滾動的考生報名時,必須按原檔案號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上年度準考證或成績單(復印件)。
4、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
四、收費依據
考試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下: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每人每科20元;陜西省衛生技術人才服務 中心《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二項考試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衛人才發【2016】16號),每人每科50元,共計每人每科70元。
五、考試方式及時間
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護理學專業(203、368、369、370、371、372、373)實行紙筆作答考試,其余專業實行人機對話的考試方式。
人機對話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5、26、6月1、2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紙筆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5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
14∶00-16∶00 |
專業知識 |
5月26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
14∶00-16∶00 |
5月9日至6月2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09、211)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10、212)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將繼續進行滾動,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對應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六、成績發布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于考試結束后2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試成績。
七、有關事項
1、各縣市區、局屬各單位上報材料時要以正式文件上報,凡以個人名義申報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2、各單位要嚴格把關、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經辦人員要在申報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對弄虛作假的人員,三年不得申報晉升職稱,對弄虛作假的單位,一經查實,取消該單位兩年報考資格。
3、關于中等衛生職業學校畢業生報名考試,仍按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陜衛考辦發[2002]8號文件執行。
4、考生網上報名時必須準確、具體填寫工作單位(單位必須要全稱)。考后辦理資格證書,請關注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官網和公眾微信號sxrskswx,及時獲取辦證資訊。
5、上報材料時需報信息匯總表一式三份(見附表2),匯總表按初級士、師、中級分類造冊,匯總表電子版于2月19日前報市衛計局(1210644992@QQ.com)。
附件:1、2019年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間安排表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人員匯總表
3、聘用證明表
4、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聘用證明表
榆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榆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
2019年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間安排表
時間 |
縣區、單位 | |
2月26日 |
全天 |
局屬各單位 |
2月27日 |
全天 |
局屬各單位、市級各有關單位 |
2月28日 |
上午 |
橫山、米脂 |
下午 |
綏德、吳堡 | |
3月1日 |
上午 |
靖邊、子洲 |
下午 |
府谷、清澗 | |
3月2日 |
全天 |
定邊、佳縣 |
3月3日 |
全天 |
神木 |
3月4日 |
全天 |
榆陽 |
附件:2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人員匯總表
市直單位、縣(區)局(蓋章): 科(1、2、3、4)
序號 |
單 位 |
姓 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出生 年月 |
學歷情況 |
參加 工作 時間 |
現專業技術職務 |
現專業及從事時間(年數) |
報考專業 |
報考專業代碼 |
報考資格 |
聯系電話 | ||||||
學歷 |
學制 |
培養方式 |
畢業學校 |
專業 |
畢業 |
名稱 |
取得時間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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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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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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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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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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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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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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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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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人員統計表
單位(蓋章):
序號 |
級別 |
4科 |
3科 |
2科 |
1科 |
小計 |
1 |
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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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師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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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初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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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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