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衛計局、雅安職業技術學院、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市注冊醫療衛生機構、社會考生: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19〕1號)、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8〕138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9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8〕141號)的要求,為確保我市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就雅安考點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現場審核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和我省有關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7〕19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藏區、彝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報名參加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五)自2019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增加急診醫學(中級、專業代碼為392)專業,執業范圍為急救醫學專業皆可申報。
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七)衛生專業技術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八)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九)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09、211)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10、212)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將繼續進行滾動,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對應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十)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四川省衛生廳《關于在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醫學工程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4〕18號)、《關于在醫療衛生計生機構中實行衛生管理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衛發〔2017〕8號)文件精神,我省2019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布的考務工作安排通知執行,考生可于2019年1月17日-31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社會化評價考試窗口進行網上預報名.衛生人才評價考試時間為2019年5月25日。
二、報名管理
(一)網上報名時間及要求。
衛生專業技術考試報名全國統一采用考生網上報名方式。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核和網上繳費四個階段。2019年1月10日-24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網上預報名。考生須按照報名須知,如實準確地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在填報工作單位名稱時務必規范填寫單位全稱(與組織機構代碼證一致),不填寫具體的科室(部門)。考生在填報信息完成后,須上傳本人照片。上傳照片必須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認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不得上傳生活照、視頻捕捉或攝像頭所攝照片;照片大小為一寸,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必須在20-45kb之間;頭部比例須占照片尺寸的2/3,頭發不得過眉,露雙耳,常戴眼鏡的考生應配戴眼鏡,不得佩戴首飾;非軍人考生不得著制式服裝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照片上傳完成后打印本人《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符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原省衛生廳《關于對參加全國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考試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省定合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300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原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調整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省定合格標準有關規定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156號)和原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衛生職稱制度的意見》(川衛發〔2018〕52號)規定的省定合格標準適用范圍和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須勾選“基層衛生”欄目。勾選“基層衛生”欄目的考生,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將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未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但達到省定合格標準的,將獲得基層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各考點須嚴格審核,不符合基層衛生中級政策條件的考生不得勾選“基層衛生”欄目。不勾選“基層衛生”欄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確認基層衛生中級職稱資格。
(二)雅安考點現場確認時間和地點。
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1月24日至1月29日(節假日正常工作),逾期未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的考生將視為自動棄考。
現場確認地點:大興新區雅安醫師培訓中心一樓。
(三)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本人須根據報名要求攜帶報名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下列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①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審查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請表》(從網上填報后下載打印)。注:我市雨城區、名山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站、村衛生室及同級醫療衛生計生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滎經縣、漢源縣、石棉縣、天全縣、蘆山縣、寶興縣各級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報考中級職稱,在網報時須勾選“基層衛生”欄目,勾選后達到省定合格標準將獲得基層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是基層衛生醫療機構的考生不得勾選“基層衛生” 欄目,不能獲取基層衛生中級職稱;如考生在打印申請表后對個人報考信息進行了修改,考生須重新打印申請表并蓋章。
②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工作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護理類專業還須提交執業證書,報考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還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執業證書)、繼續醫學教育達標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裝訂在報名表后,具體要求及裝訂順序見附件2);
2.上年度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未通過國家合格標準的考生再次報名時必須填寫原檔案號,否則成績不予滾動。
3.網上報考信息的準確性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仔細核對《201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網上報名的報考信息修改后須重新打印考試報名表以確保與現場確認時的《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單》內容完全一致,同時,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在考試申報表及報名信息確認單上簽署姓名,上交考試機構備案,一經確認不得修改。未通過現場確認的考生網上預報名信息為無效信息。
(四)網上繳費。
考生在資格審核期間須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審核通過后,須在2019年3月8日-19日期間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考試費,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不受理現場繳費。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財政廳、原省衛生廳《關于明確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省和市(州)分成有關問題的通知》(川財社〔2009〕198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每人每科收取考試費50元;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每人每科收取考試費70元。
(五)考生準考證打印。
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衛生人才評價考試準考證打印截止時間為5月25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截止時間為6月2日。
三、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藥學(初級士)等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5、26日;6月1、2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二)護理學(初級師)等7個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5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6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三)衛生人才評價考試專業、科目及時間安排:
1.衛生人才評價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考試專業 |
131 |
臨床醫學工程技術(初級士) |
151 |
臨床醫學工程技術(初級師) |
152 |
衛生管理(初級師) |
171 |
臨床醫學工程技術(中級) |
172 |
公共衛生管理(中級) |
173 |
醫院管理(中級) |
2.衛生人才評價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5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四、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成績將于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在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五、軍隊衛生人員相關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師級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衛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二)報考數據交接。團級以上單位派員持介紹信在2019年2月22日-3月4日期間,到所在的考點辦理軍隊考生報考數據的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自2019年起,軍隊衛生人員報名信息中的證件類型全部使用身份證,證件編號為18位身份證號。
(三)準考證打印。各考點考試管理機構于2019年5月9-15日期間負責打印本地區軍隊考生準考證,軍隊單位在考前前往考點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實施。自2019年起,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文職人員證、士官證、義務兵證將不再作為參加考試的有效身份證件。
(五)成績發布。軍隊考生考試成績不對社會公布,成績通知及查詢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軍事人力資源保障中心負責。
六、工作要求
請各縣(區)衛計局、各醫療衛生單位,務必將該信息通知到本轄區、本單位內每一位考生。
考生報名咨詢電話:0835-2626079。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現場審核報名材料及裝訂順序
3.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雅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9年1月14日
附件1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考試方式 |
101 |
藥學 |
人機對話 |
102 |
中藥學 |
人機對話 |
103 |
口腔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104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106 |
病理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人機對話 |
108 |
營養 |
人機對話 |
109 |
理化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110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111 |
病案信息技術 |
人機對話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考試方式 |
201 |
藥學 |
人機對話 |
202 |
中藥學 |
人機對話 |
203 |
護理學 |
紙筆 |
204 |
中醫護理學 |
人機對話 |
205 |
口腔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206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207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208 |
病理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209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人機對話 |
210 |
營養 |
人機對話 |
211 |
理化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212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213 |
病案信息技術 |
人機對話 |
214 |
輸血技術 |
人機對話 |
215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人機對話 |
216 |
心理治療 |
人機對話 |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考試方式 |
301 |
全科醫學 |
人機對話 |
302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人機對話 |
303 |
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4 |
心血管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5 |
呼吸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6 |
消化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7 |
腎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8 |
神經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09 |
內分泌學 |
人機對話 |
310 |
血液病學 |
人機對話 |
311 |
結核病學 |
人機對話 |
312 |
傳染病學 |
人機對話 |
313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人機對話 |
314 |
職業病學 |
人機對話 |
315 |
中醫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16 |
中西醫結合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17 |
普通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18 |
骨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19 |
胸心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0 |
神經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1 |
泌尿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2 |
小兒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3 |
燒傷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4 |
整形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5 |
中醫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6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27 |
中醫肛腸科學 |
人機對話 |
328 |
中醫骨傷學 |
人機對話 |
329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
人機對話 |
330 |
婦產科學 |
人機對話 |
331 |
中醫婦科學 |
人機對話 |
332 |
兒科學 |
人機對話 |
333 |
中醫兒科學 |
人機對話 |
334 |
眼科學 |
人機對話 |
335 |
中醫眼科學 |
人機對話 |
336 |
耳鼻咽喉科學 |
人機對話 |
337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人機對話 |
338 |
皮膚與性病學 |
人機對話 |
339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人機對話 |
340 |
精神病學 |
人機對話 |
341 |
腫瘤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42 |
腫瘤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43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人機對話 |
344 |
放射醫學 |
人機對話 |
345 |
核醫學 |
人機對話 |
346 |
超聲波醫學 |
人機對話 |
347 |
麻醉學 |
人機對話 |
348 |
康復醫學 |
人機對話 |
349 |
推拿(按摩)學 |
人機對話 |
350 |
中醫針灸學 |
人機對話 |
351 |
病理學 |
人機對話 |
352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人機對話 |
353 |
口腔醫學 |
人機對話 |
354 |
口腔內科學 |
人機對話 |
355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人機對話 |
356 |
口腔修復學 |
人機對話 |
357 |
口腔正畸學 |
人機對話 |
358 |
疼痛學 |
人機對話 |
359 |
重癥醫學 |
人機對話 |
360 |
計劃生育 |
人機對話 |
361 |
疾病控制 |
人機對話 |
362 |
公共衛生 |
人機對話 |
363 |
職業衛生 |
人機對話 |
364 |
婦幼保健 |
人機對話 |
365 |
健康教育 |
人機對話 |
366 |
藥學 |
人機對話 |
367 |
中藥學 |
人機對話 |
368 |
護理學 |
紙筆 |
369 |
內科護理 |
紙筆 |
370 |
外科護理 |
紙筆 |
371 |
婦產科護理 |
紙筆 |
372 |
兒科護理 |
紙筆 |
373 |
社區護理 |
紙筆 |
374 |
中醫護理 |
人機對話 |
375 |
口腔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6 |
放射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7 |
核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8 |
超聲波醫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79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380 |
病理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81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人機對話 |
382 |
營養 |
人機對話 |
383 |
理化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384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人機對話 |
385 |
消毒技術 |
人機對話 |
386 |
心理治療 |
人機對話 |
387 |
心電學技術 |
人機對話 |
388 |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
人機對話 |
389 |
病案信息技術 |
人機對話 |
390 |
輸血技術 |
人機對話 |
391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人機對話 |
392 |
急診醫學 |
人機對話 |
附件2
現場審核報名材料及裝訂順序
考生現場確認時必須攜帶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請將材料按照以下要求和順序裝訂:
一、《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由考生網上報名后下載打印,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查,同時在申報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身份證復印件
考生確保身份證與原件一致,身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
三、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
考生確保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四、現有技術執業及資格證書復印件
考生確保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五、繼續醫學教育達標相關證明材料
考生確保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繼續醫學教育達標相關證明材料可以是以下任意一種:《繼續醫學教育登記證書》、《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證明》、《四川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卡》。
注:報考初級師資格須提供上年度(2018年)繼續醫學教育達標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中級資格須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 年)繼續醫學教育達標相關證明材料,縣級及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初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以上25分;鄉鎮衛生院、無等級民營醫院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20分,診所、鄉村醫生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8分.
附件3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人發〔2000〕114號)精神,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第三條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第四條 本規定下發之日前,已按國家規定取得衛生系列初、 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其資格繼續有效。本規定下發后,各地、各部門不再進行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試和評審。通過考試取得專業技術資格,表明其已具備擔任衛生系列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資格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
第五條 預防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分為中級資格、高級資格。
(一)取得初級資格,根據有關規定,并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1.藥、護、技師:取得中專學歷,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取得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藥、護、技士職務。
(二)取得中級資格,并符合有關規定,可聘任主治(管)醫師,主管藥、護、技師職務。
(三)高級資格的取得均實行考評結合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六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第七條 人事部和衛生部共同負責國家預防醫學、全科醫學、 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等工作。
衛生部負責擬定考試大綱和命題,組建國家級題庫,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管理考試用書,規劃考前培訓,研究考試辦法,擬定合格標準等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衛生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確定合格標準。
第八條 通過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所需的其他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條 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條 取得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醫學教育。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和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本暫行規定由衛生部、人事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軍隊系統衛生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由總政治部負責。
第十七條 衛生部、人事部《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未明確事項,均按本規定執行。
雅安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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