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寶安報名點現場確認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深人社發〔2019〕2號) ,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2019年5月25、26日,6月1、2日日舉行。為做好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將寶安報名點現場確認安排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寶安區確認點確認時間和地點
1.區內其他醫療機構(包括社會醫療機構各醫院、門診部、診所、醫務室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2019年1月23、24、25日(星期三、四、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寶安區衛計局一樓大廳(寶安區海秀路3號寶安衛生公共大樓)聯系電話:0755-27752595.(注:凡未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許可證的機構,如藥廠、醫藥公司、藥店等機構不屬于此次報考范圍),
2.各區屬醫療衛生單位:
由各單位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確認,于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將本單位材料及確認表報送至區衛計局306室。
二、報名條件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根據《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的規定,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不屬本次考試范疇。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四)其他相關規定。
1.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應按照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專業目錄進行報考。
2.已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者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3.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4.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
5.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1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我市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部、中醫館、診所、醫務室、衛生所等醫療機構和街道一級的預防保健所等公衛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相應專業類別的考試。
6.自2019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增加急診醫學(中級,專業代碼為392)專業,執業范圍為急救醫學專業皆可申報。
7.通過單位調入、軍隊轉業安置或個人來粵自主創業擇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其在省外經參加國家規定的統一考試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其在省外經評審取得的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按《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省外來粵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的暫行辦法》(粵人社發〔2010〕306號)經確認取得我省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方可作為報考高一檔次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有效依據。
8.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9.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10.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11.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09、211)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10、212)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將繼續進行滾動,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對應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12.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計生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報名辦法
201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預報名和各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報名確認及網上繳費的方式。
(一)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報名信息須與報名確認時提供的材料一致),上傳照片,并打印《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完成網上預報名工作。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市參加工作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考生要誠實報考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交的報考材料負責。
(二)現場確認,各區衛生行政部門均要設立報名點,負責本轄區區屬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他醫療機構(包括社會醫療機構各醫院、門診部、診所、醫務室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現場資格審核、報名確認。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三)網上繳費安排:
2019年2月19日10:00-2月25日17:00期間,通過各報名點資格初審并報名確認成功的考生須通過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深圳市考試院專題(hrss.sz.gov.cn/szksy)首頁進入“深圳市考試院網上業務辦理系統”(http:// hrss.sz.gov.cn/szksy/zxxx/201610/t20161018_11447713.htm)進行網上繳費。未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繳費,造成無法考試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五)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上公布,成績單不再統一制作下發?忌勺孕性诰W上成績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四、考場安排
考場、試室由考點確定后公布,并在《準考證》上詳細標明,考生可于2019年5月9日至6月2日,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標注的時間及地點參加考試。
五、收費標準
(一)初級考試收費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廣東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8〕1773號)規定執行: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紙筆試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5元。
(二)中級考試收費按照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8〕866號)規定執行:每人每科50元。
附件:
1.2019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順序表
2.工作經歷證明、轉崗證明、社區服務機構工作經歷證明參考樣本
深圳市寶安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9年1月11日
附件下載:
工作經歷證明、轉崗證明、社區服務機構工作經歷證明參考樣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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