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2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衛生健康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咸新區教育衛體局,高新區文旅健康局,國際港務區教育和衛生健康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直屬單位,市級有關單位,市人才中心: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19〕3號)和《陜西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陜衛辦人函〔2019〕538號)精神,現將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西安考點(以下簡稱考點)報名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2.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養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
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4.報名參加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5.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原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為109、211)專業類別。
6.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繼續進行滾動管理,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考生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報名成功后,通過檔案所在地上報考試資料。各單位、人才服務中心統一收齊考生材料上報審核。
公立醫療衛生單位的在編人員由單位人事部門統一申報(不接受個人申報),非在編人員如單位和檔案存放機構地區一致,由指定人才中心報名點申報;如單位與檔案托管機構地區不一致,打印申報表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和檔案存放機構同時蓋章,單位統一在所轄區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
非公立醫療衛生單位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打印申報表后由單位人事部門和檔案存放機構同時蓋章,由檔案存放機構負責給考生在本地區報名點進行確認。
三、準考證打印時間
自2020年5月8日起,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逾期不能辦理準考證打印。
四、考試時間及方式
考試時間:2020年5月23、24、30、31日:
1.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釆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3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4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2.其他專業釆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23、24、30、31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五、現場確認需提交材料
1.委直單位開具正式文件一份、匯總表2份;市屬單位,區縣(開發區)局,人才開具委托函一份、匯總表2份。市屬單位委托函由市級主管局開具并加蓋公章,區縣(開發區)局和人才中心開具委托函還應加蓋所屬人社部門(職改辦)公章;人才中心如經所屬人社部門授權同意,僅加蓋人才中心公章即可。
2.考生報名表:市屬單位報名考生加蓋單位公章和市級主管局公章;區縣(開發區)局報名考生加蓋所屬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印章、局公章、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職改辦)公章;人才中心如經所屬人社部門授權同意,僅加蓋人才中心公章即可。
3.2020年首次報名新考生及2019年之前參加過考試的考生需提交;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或學位證(本科以下含本科提供畢業證,博士、碩士需提供學位證)、執業證及資格證、聘任證明、承諾書。報名表、聘任證明、承諾書提交原件,其他材料提供復印件一套。所有復印件須經申報人所在單位蓋章有效,區縣(開發區)局和人才中心應在復印件加蓋公章明示報名考生所屬情況。
4.2019年參加過考試尚未通過的考生報名:提交報名表,2019年度成績單和準考證的復印件。蓋章要求同第2、3條。如不能按要求提供,則參照新報名考生提交材料。
5.按照服務考生的原則,報名平臺前移,由市人才服務中心,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各區縣衛生健康局、委直屬各單位及各相關部門按照報名條件進行初審,本著“誰審核誰負責”的精神,對考生提交資料進行嚴格把關。如上級主考機構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產生異議,需配合上級主考機構進行復核;
6.按照現場復審時間安排,將考生資料統一送至皇城豪門酒店進行現場確認審核。
六、現場復審時間安排:
日 期 |
單 位 | |
2019年 12月30日 |
西安市中心醫院 |
西安市第八醫院 |
西安市中醫醫院 |
西安市中心血站 | |
西安市紅會醫院 |
西安市精神衛生中心 | |
2019年 12月31日 |
西安市第一醫院 |
西安市第三醫院 |
西安市疾控中心 |
西安市胸科醫院 | |
西安市第四醫院 |
西安市婦幼保健院 | |
2020年 1月2日 |
西安市兒童醫院 |
西安市第五醫院 |
西安市第九醫院 |
西安市急救中心 | |
西安市閻良鐵路醫院 |
市屬其他單位 | |
2020年 1月3日 |
新城區衛生健康局、新城人才 灞橋區衛生健康局、灞橋人才 | |
2020年 1月4日 |
蓮湖區衛生健康局、蓮湖人才 雁塔區衛生健康局、雁塔人才 | |
2020年 1月5日 |
未央區衛生健康局、未央人才 碑林區衛生健康局、碑林人才 | |
2020年 1月6日 |
長安區衛生健康局、長安人才 西咸新區教育衛體局、西咸新區人才 | |
2020年 1月7日 |
藍田縣衛生健康局、藍田人才 國際港務區教育和衛生健康局 國際港務區人才、航天人才 | |
2020年 1月8日 |
鄠邑區衛生健康局、鄠邑人才 | |
2020年 1月9日 |
臨潼區衛生健康局、臨潼人才 | |
2020年 1月10日 |
閻良區衛生健康局、閻良人才 高新區文旅健康局、高新人才、經開區人才 | |
2020年 1月11日 |
周至縣衛生健康局、周至人才 | |
2020年 1月12日 |
高陵區衛生健康局、高陵人才 | |
2020年 1月13日——15日 |
曲江新區人才、市人才 | |
2020年 1月16日——19日 |
資格復審 |
七、政策咨詢電話:029-87259284
八、請各單位接此文件后及時通知相關考生做好網上預報名工作,并嚴格按照時間安排進行資格確認。由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數量大,考點在審核時不對個人,請各相關部門負責該項工作的人員及時與考點接洽,過期不予受理。
九、收費標準: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和《陜西省衛生計生委衛生技術人才服務中心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二項考試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衛人才發〔2016〕16號)文件規定,2020年全國衛生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費為每科70元。
西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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