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19〕3號)要求,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20年5月下旬舉行。為確保我市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現將做好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專業
報考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1)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原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為109、211)專業類別。
(二)考試時間
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2020年 5月23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2020年 5月24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2020年 5月23、24、30、31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二、考試報名與現場確認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請表》(以下簡稱《考試申請表》,見附件2)并檢查無誤后直接打印,考生須確保打印的申請表內容與在網上修改的最終報名信息一致。此外,登錄益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下載并填寫《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以下簡稱《考試登記表》,見附件3)。
(二)現場確認與資格審查安排
1.益陽市衛健委報名點確認時間及確認地址:2020年1月8-10日。地址:益陽市政務中心三樓。考務辦聯系電話:0737-4242848
2.我市其他報名點現場確認與資格審查時間請考生自行聯系各所在報名點:
(1)赫山區報名點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赫山區衛生健康局人事股。報名點聯系電話:0737-4435561
(2)資陽區報名點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資陽區衛生健康局人事股。報名點聯系電話:0737-3266478
(3)沅江報名點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沅江市衛生健康局人事股。報名點聯系電話:0737-2805823
(4)桃江縣報名點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桃江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406室。報名點聯系電話:0737-8885568
(5)南縣報名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南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報名點聯系電話:0737-5225249。
(6)大通湖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大通湖區教育和衛生健康局教師醫師工作股。報名點聯系電話:0737-5664153
(7)安化報名點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安化縣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股。報名點聯系電話:0737-7222506
(8)益陽市中心醫院確認地址及聯系方式:益陽市中心醫院人事科。報名點聯系電話:0737-4205450
三、報名條件及相關政策
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須符合原衛生部、原人事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及國家衛生健康委的相關要求,同時應分別具備以下相應條件:
(一)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包括護士(師)、藥士(師)、技士(師)。醫士(師)職稱考試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并軌,獲得醫士(師)職稱須參加全國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獲得護士職稱需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1.報考藥士、技士: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者直接報考。
2.報考護師、藥師、技師:
(1)中專學歷:相應專業畢業,取得護(藥、技)士職稱,聘任現職工作滿5年;
(2)大專學歷:相應專業畢業,且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3年。
(3)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相應專業畢業可直接報考。
根據《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二)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包括主治(管)醫師、主管護師、主管藥師、主管技師。
1.中專學歷:相應專業畢業,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稱滿7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級師職稱);
2.大專學歷:相應專業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級師職稱);
3.本科學歷:相應專業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級師職稱);
4.碩士學歷或學位:相應專業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級師職稱);
5.博士學位: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即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學位取得日期、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和聘任現職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學位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5〕46號)精神,“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按照全日制中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
(四)按照原人事部等5部委《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的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含中醫類)、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縣級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六)根據《執業醫師法》及有關文件規定,凡報考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嚴格按照衛生技術人員的準入要求、所從事專業工作、醫師資格類別和注冊范圍,選擇相應專業進行申報,禁止跨執業類別報考,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執業證書。各申報專業對應的醫師資格類別和注冊范圍見《申報專業與醫師資格類別執業范圍對應表》(附件4)。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需提供變更注冊的醫師執業證書或由醫院提供現任崗位2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單位相關證明,其注明的工作崗位須同申報專業一致)。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證明材料。
(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連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報考人員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已通過科目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未通過科目須在2020年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八)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可按照屬地化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
四、資格審查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審、所在單位資格初審、市州衛生健康部門組織考前資格復核、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考前資格復審。網上報名成功并非資格審查合格,只有通過初審、復核和復審的才可參考(如按規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還須核查抽查合格)。建立健全報考告知承諾制和追溯追責復核制,報考人員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所填報的信息需承諾真實有效,所有文檔、提供或上傳資料長期保存,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據比對信息,無論什么時候,經核查發現不符合當時報考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的,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置追責,一律取消相應職業資格,據此獲得的后續職業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記入當事人專業技術檔案和有關誠信檔案(另發考生公告)。
資格審查使用統一制發的《考試申請表》《考試登記表》,報考人員、所在單位、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表內相應欄目內簽名蓋章,不得再自行增設簽章環節。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5。2020年2月25日前進行資格復核和復審工作,相關工作由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考試。
(一)個人自審。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各項規定后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咨詢考點)。報考人員報名后,打印《報名申請表》《考試登記表》,在《考試登記表》“報考人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杜絕以虛假信息報名和進行虛假承諾。
(二)資格初審。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須對報考人員《考試申請表》《考試登記表》信息一一核實,對照相關證明材料嚴格把關,確保其符合報名參考條件。初審符合條件的,由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機構)在《考試申請表》《考試登記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并蓋章。檔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機構的報考人員,除所在單位蓋章外,人事代理機構也需要蓋章確認。不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告知其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得參加考試、也不得參加資格復核。
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機構)須對照報考人員檔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嚴格核查,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并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復核。
(三)資格復核。本考點將嚴格按照國家、湖南考區考試報名文件要求,認真核對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考試申請表》《考試登記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復核合格”意見并蓋章。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得參考。
(四)資格復審。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本市衛生健康部門復核的基礎上,對照報考人員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復審合格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人或經審人須在《考試申請表》《考試登記表》中相應欄內簽署“復審合格”意見并蓋章;審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為方便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復核和復審安排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進行。此外,報考人員如有《考試登記表》簽名、蓋章等信息不齊或學歷、資歷佐證材料不完備的,允許進行一次補審,由本考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補審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五、合格確認和證書頒發
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本市衛生健康部門發文確認本市州合格人員名單。市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在《考試登記表》“資格考試部門意見”一欄中簽名、蓋章;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在《考試登記表》“證書頒發部門意見”一欄中簽名、蓋章。
合格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寄送湖南考區,由考區分發至考點。
附件:
益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12月27日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