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區202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19〕3號)以及《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衛辦發〔2019〕18號)、《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為確保我區202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和省、市有關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7〕19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五)報名參加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六)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凡報考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七)衛生專業技術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八)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09、211)專業類別。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將繼續進行滾動,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對應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九)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四川省衛生廳《關于在醫療衛生機構實行醫學工程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4〕18號)、《關于在醫療衛生計生機構中實行衛生管理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衛發〔2017〕8號)文件精神,報考2020年度衛生人才評價考試的考生可于2020年1月7日—21日期間,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社會化評價考試窗口進行網上預報名,龍泉驛區于2020年1月16日進行現場確認,確認地點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致。衛生人才評價考試時間為2020年5月30日。
二、考試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全國統一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的方式,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按照報名須知,如實準確地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在填報工作單位名稱時務必規范填寫單位全稱(與組織機構代碼證一致),不填寫具體的科室(部門)。并打印《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照片嚴格按照《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衛發〔2019〕18號)要求上傳(見附件1)?忌W上預報名后,必須到相應的報名點進行網上申報確認,未經確認報名無效。
符合《關于對參加全國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考試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省定合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300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衛生職稱制度的意見》(川衛發〔2018〕52號)規定的省定合格標準適用范圍和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人員,須勾選“基層衛生”欄目。勾選“基層衛生”欄目的考生,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將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未達到國家合格標準,但達到省定合格標準的,將獲得基層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各單位須嚴格初審,不符合基層衛生中級政策條件的考生不得勾選“基層衛生”欄目。不勾選“基層衛生”欄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確認基層衛生中級職稱資格。
(二)網上預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請在我區安排的現場確認時間前完成網上報名,F場確認安排見附件2。
(三)報名地點及初審:根據單位屬地化就近管理原則,我區考生按執業機構所在地,由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組織到成都市龍泉驛區衛生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初審,原則上不以個人形式報名。
三、現場資格確認
(一)龍泉驛區現場資格確認時間
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9日(法定節假日除外)的09:00—17:00。(現場確認安排見附件2)
(二)龍泉驛區現場確認初審地點
成都市龍泉驛區衛生人才服務中心(成都市龍泉驛區衛生學校):龍泉驛區文景街139號2樓人才服務大廳。聯系人:宋老師,張老師。聯系電話:88416548,84866075。
(三)經現場資格確認、審核履行報名手續完畢后,一律不得更改報考專業、科目等有關信息。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資格確認的逾期不再辦理補報手續。
(四)各醫療衛生單位嚴格按照《龍泉驛區2020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確認時間安排表》(見附件2)安排,做好工作部署。
四、現場資格確認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一)歷史考生
上年度歷史報考同專業同級別考生系統采取自動確認,確認后報名狀態會進入待繳費狀態,考生只需網上繳費無需再現場確認,如未自動確認請按照新報名考生要求提交材料。
(二)新報名考生需提交的證件及材料
1.網上填報后下載打印《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如考生在打印申請表后對個人報考信息進行了修改,考生須重新打印并蓋章;
2.居民身份證;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萍耙陨蠈W歷需要同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歷查詢碼有效期至2020年1月16日;
4.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5.準入資格證書(護士執業資格證;報考專業代碼在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考生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注冊證書);
6.符合報考條件第(二)條規定,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代碼301)、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代碼302)、社區護理(專業代碼373)專業類別的考試的考生須提供與所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和《規培合格證書》。
(三)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審查,交復印件一套,復印件由初審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鮮章。
(四)網上報名的報考信息的準確性由考生本人負責,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報材料虛假或不實的,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違紀責任?忌鷳屑毢藢Α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確保與現場確認時的《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單》內容完全一致,同時,考生必須在確認單上簽署姓名,上交考試機構備案,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五)各單位填報《2020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見附件3)一份,按照中級,初級(師),初級(士)分類造冊填報;報考基層衛生人員須單獨造冊,填報《2020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基層衛生)報名花名冊》(見附件4)一份;上報花名冊須加蓋單位公章。
五、網上繳費
考生在資格審核期間須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上年度歷史報考同專業同級別考生可在系統確認后提前網上繳費,其余考生在現場確認后,須在2020年3月1日-13日期間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納考試費,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不受理現場繳費。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調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分層有關問題的通知》(川財社〔2019〕65號)相關規定執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每人每科收取考試費50元;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每人每科收取考試費70元。
六、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5月8日-5月31日,衛生人才評價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5月15日-5月30日。
七、工作要求
(一)本次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都考點工作由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共同組織實施,各單位要加強聯系,嚴格按照考試工作內容和時間要求,周密安排,做好組織部署工作。
(二)要加強對報考考生的政策、報名程序的宣傳和組織。要加大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的宣傳力度,對考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
(三)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的規定進行考試資格初審,不得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工作人員有違紀行為的,一律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責任追究,嚴肅處理。
附件1: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衛辦發〔2019〕18號)
附件2:龍泉驛區2020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確認時間安排表
附件4:202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基層衛生)報名花名冊
成都經開區衛生健康局
成都市龍泉驛區衛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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