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蘇州工業園區報名點現場確認工作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機構:
2020年報考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級別、專業類別的條件和提交材料等要求,按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轉發《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兩個文件的通知(蘇衛人〔2019〕42號)文件執行。
202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我省衛生管理、臨床醫學工程技術、眼科技術專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衛生人才評價考試)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的方式。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其他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時間安排
考試類別及截止時間 |
網上報名時間 |
現場確認時間 |
網上繳費時間 |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2019.12.24-2020.01.10 |
2020.01.06-01.10 |
2020.03.01-13 |
省衛生管理、臨床醫學工程技術專業資格考試 |
2020.01.07-2020.01.21 |
2020.01.10-01.20 |
2020.03.01-13 |
二、年限對照表(粗體代表初定,斜體代表晉升)
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學歷 |
藥、技初級(士) |
初級(師) |
中級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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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畢業并工作 |
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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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畢業并工作 |
2017年畢業并工作 2018年聘任師(在校取得醫師資格要工作滿2年)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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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畢業并工作 |
2014年畢業并工作 2015年聘任師(4年) |
大專 |
2019年畢業并工作 |
2017年畢業并工作 2018年聘任士 |
2010年畢業并工作 2013年聘任師(6年) |
中專 |
2019年畢業并工作 |
2013年畢業并工作 |
2005年畢業并工作 |
三、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202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考試的人員,應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的條件。
(一)報考初級(士)資格的條件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
(二)報考初級(師)資格的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聘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2年,且聘任相應職務滿1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
(三)報考中級資格的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聘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聘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聘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且聘任相應職務滿1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
6.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師工作,可直接報考中級資格。
四、報考學歷、專業要求
(一)報名參加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并須符合我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有關文件規定。學位效用等同于學歷。
1.報考有執業醫師資格要求的專業,應提供醫學類(不含基礎醫學類)專業學歷。
報考臨床醫學檢驗學(代碼352)中級資格,后學歷可為基礎醫學類、臨床醫學檢驗技術等專業學歷。
2.報考有護士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應提供護理或助產專業學歷。
3.報考藥學(中藥學)類專業,應提供藥學(中藥學)類專業學歷(以國家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4.首次報考醫技類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提供醫技類或基礎醫學類專業學歷。具有低一級醫技類資格的人員,應提供醫技類或醫學類專業學歷。
5. 首次報考衛生管理專業初、中級資格,醫療衛生機構的人員須提供普通全日制公共管理類專業學歷;衛生系統內非醫療衛生機構(不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人員須提供普通全日制公共管理類或衛生類專業學歷。具有低一級衛生管理資格的人員,須提供公共管理類或衛生類專業學歷。
6.衛生系列內平考同級別資格的,應提供與報考專業相應的專業學歷。
(三)軍隊院校面向社會招生培養或在國外、境外(港、澳、臺)院校取得的學歷(學位)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交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或學歷證明。
五、任職資格起算時間
報名參加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從事本專業任職年限均從受聘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六、幾點說明
1.報考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社區護理專業,且受聘在鄉鎮衛生院(含由鄉鎮衛生院升格并參與開展“六位一體”服務的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人員,可提前1年報考。門診部(所)、醫務室,農墾、學校以及社會資本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參照執行。
2.自2019年起,二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全科醫學工作的人員,可報考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報考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注冊范圍須包含全科醫學或中醫全科。
3.自2019年起,增加急診醫學(中級,代碼392),報考急診醫學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應提供注冊范圍為急救醫學的醫師執業證書。
4.凡報考有執業類別要求的專業,應具備相應類別的執業資格,其中報考婦幼保健專業(專業代碼364),執業類別可以為臨床或公衛。
5.具有臨床執業醫師資格且從事臨床營養工作的人員,可選擇報考營養專業(專業代碼382)中級資格,取得的資格可作為晉升臨床營養專業高一級資格的依據。
6.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原“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2019年未通過的考生成績繼續進行滾動管理,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報考衛生檢驗技術相對應的科目。
7.衛生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變動人員,須轉崗滿1年后方可報考現崗位同級別資格,取得資格并工作滿1年后,方可報名參加現崗位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滿1年。
8.2001年以來未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未達到國家公布的考試合格標準取得的地方初、中級資格人員,調入我省工作后,須報名參加同級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考試取得資格后,方可報考或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其任職年限可前后累計計算。
9.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原省衛生廳《江蘇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試行)》(蘇衛科教〔2010〕17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推薦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134號)報考臨床、中醫、口腔執業類別主治醫師資格的,需提供國家或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住院(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對于博士研究生、大專及中專生、2009年及以前入職的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以及2019年已參加主治醫師資格考試,成績未通過且2020年報考相同專業的人員,可暫不作要求。(省外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有省級以上章的可認可)
10.2020年所有報考中級資格人員,對城市醫生到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暫不做要求。
七、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2)《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1份),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蓋章;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留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
(5)大專及以上學歷,提供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1份;
(6)中專學歷跨省招生的,提供生源地招辦批準的招生計劃和新生錄取名冊;
(7)現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留復印件);
(8)現有醫師或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留復印件);
(9)衛生專業技術崗位聘用合同或聘書(文)(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留復印件);
(10)有下列情況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軍隊院校或國(境)外院校的學歷(學位)應是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部隊轉業人員也可提供《軍隊干部轉業審批報告表》。
2.有低一級資格要求的人員,應提交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3.工作崗位變動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平考的應提交原崗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晉升的應同時提交原崗位和現崗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4.提前一年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應由報考單位提交《醫療機構登記許可證》和《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各一份)。
5.報考主治(中)醫師資格的,按文件規定提供住院(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相應材料。
6.報考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急診醫學(中級)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應提供注冊范圍為全科醫學、中醫全科、急救醫學的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收復印件)。
復印件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醫療衛生機構公章,報名點審核原件后現場返還原件留復印件,入門考或外省到本省補考的考生,需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至考點。
所有報考材料按以上順序掃描制成PDF電子文檔,以確認序號+單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命名,電子文檔與紙質材料一同提交,否則無法完成確認;
歷史考生經系統檢查基本報考信息沒有變化者,會提示自動確認,無需到現場提交材料,并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
八、注意事項
1.請各醫療機構及時通知本機構相關考生,避免漏報;各機構人事負責人將網報須知(附件1)發放給考生,收齊本機構考生材料,連同考生確認簽字后的報名情況匯總表(附件2)統一送到園區醫管中心進行現場確認。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
3.報考初中級資格的人員須將其學歷、專業、現有及報考職稱資格和執業醫師資格等情況在本單位公示欄公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5.報考單位名稱要與所在單位《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的名稱完全一致。報名確認表須由考生簽字,若是代簽,出現差錯,其責任也由考生本人負責。
6.考生報名材料經省審核合格后再由考生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者,視為放棄報名。
現場確認地點:蘇州工業園區現代大廈9樓東側
時間:2020年1月6日-10日(9:00-11:00,14:00-17:00)
咨詢電話:66680943, 66680926, 66680919
附件1:2020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蘇州考點考生(網上繳費及審核情況)須知
附件2:領取2020年考生網報須知簽名冊
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事業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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