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濟南考點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濟人考函〔2020〕24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0〕3號)、《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20〕153號)精神及有關工作要求,現將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和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時間
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詳見附件1,考試分為人機對話和紙筆兩種方式進行。
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1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11、17、18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二)成績管理
按照有關規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流入地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有關報名政策及條件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詳見附件2)。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的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報名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七)根據《關于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人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衛人字〔2015〕17號)的有關規定,2013年以后(包括2013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類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自2016年(中醫臨床類專業自2018年)起報考相應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必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013年以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類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仍按原規定執行,即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未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可不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另有規定的仍按其規定執行。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八)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九)根據《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關于<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有關法規,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是“從事醫師工作”的必要條件。未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前的工作經歷、規范化培訓以及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各類實習,均不能作為“從事醫師工作”經歷。
(十)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另行通知。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成績查詢。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應試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市為報考考點(合格證書由該市發放)。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注:應試人員報錯專業和科目的,須于2021年1月4日-11日到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202室(市中區六里山南路2-1號)提出書面修改申請。
(二)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
報名時,系統將對被檢索為歷史考生的應試人員實行自動確認,系統自動確認后應試人員即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進行現場確認。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均須進行現場確認。
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高新區、章丘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萊蕪區和鋼城區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網上報名并下載打印《申報表》,經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合格蓋章,按屬地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區指定報名地點(見附件3)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再由市里進行集中復核。
省屬各大醫院、市直部門等大型醫療衛生機構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網上報名并下載打印《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經單位人事部門初審合格蓋章,各醫療衛生機構人事部門匯總后,由人事干事攜帶考生全部材料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到濟南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見附件3)進行現場確認、審核。
應試人員現場確認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單位簽署報考意見并蓋章的《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
3.應試人員本人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
4.報考中級資格須按照報考條件規定,提供所需的初級資格證書和執業醫師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需提供聘書,報考護理相關專業需提供護士執業證書。
為確保報考人員屬于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的專業工作人員,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在網上填報時,本人所在醫療衛生機構名稱必須與濟南市(或省直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現醫療衛生機構名稱一致(需現場審核的報考人員屬勞務派遣的,派遣單位和現醫療衛生機構均應在《申報表》上蓋章),審核人員將通過社保專網核對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的社保信息。
各有關單位對應試人員資格審查工作具體包括:通過審查原始材料確認網報系統中應試人員身份、學歷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等報考條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應試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等。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考務管理系統中予以通過,并將通過人員信息數據通過考務管理系統提交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根據系統設置條件,自動對提交的應試人員網上報考信息進行審核篩選,對報考條件存疑的應試人員信息退回相關單位重新審查。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報名審查工作,認真審查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按規定簽署意見,加蓋印章,留存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備查。各有關單位務必按時將應試人員報考資格全部審查完畢,以確保衛生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三)應試人員應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并在規定時間范圍內進行網上繳費。歷史考生自動確認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日期為2021年2月26日,網上繳費成功且資格審核通過方可參加考試;其他考生現場確認通過后,請于2021年2月9日-2月26日期間登陸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并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各有關單位須將現場確認方式、時間、地點、繳費時間及方式進行公告,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請各市在審查確認現場注意提醒應試人員按時進行網上繳費,避免因逾期未繳費影響參加考試。
(四)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須及時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
四、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180號)文件規定,衛生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五、組織實施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等有關政策的宣傳執行力度。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各審核點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根據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做好審核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審核工作安全、平穩、順利。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3. 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信息確認點
濟南市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101 |
藥學 |
102 |
中藥學 |
103 |
口腔醫學技術 |
104 |
放射醫學技術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106 |
病理學技術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108 |
營養 |
109 |
衛生檢驗技術 |
110 |
病案信息技術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201 |
藥學 |
202 |
中藥學 |
203 |
護理學 |
204 |
中醫護理學 |
205 |
口腔醫學技術 |
206 |
放射醫學技術 |
207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208 |
病理學技術 |
209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210 |
營養 |
211 |
衛生檢驗技術 |
212 |
心理治療 |
213 |
病案信息技術 |
214 |
輸血技術 |
215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301 |
全科醫學 |
302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303 |
內科學 |
304 |
心血管內科學 |
305 |
呼吸內科學 |
306 |
消化內科學 |
307 |
腎內科學 |
308 |
神經內科學 |
309 |
內分泌學 |
310 |
血液病學 |
311 |
結核病學 |
312 |
傳染病學 |
313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314 |
職業病學 |
315 |
中醫內科學 |
316 |
中西醫結合內科學 |
317 |
普通外科學 |
318 |
骨外科學 |
319 |
胸心外科學 |
320 |
神經外科學 |
321 |
泌尿外科學 |
322 |
小兒外科學 |
323 |
燒傷外科學 |
324 |
整形外科學 |
325 |
中醫外科學 |
326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327 |
中醫肛腸科學 |
328 |
中醫骨傷學 |
329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
330 |
婦產科學 |
331 |
中醫婦科學 |
332 |
兒科學 |
333 |
中醫兒科學 |
334 |
眼科學 |
335 |
中醫眼科學 |
336 |
耳鼻咽喉科學 |
337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338 |
皮膚與性病學 |
339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340 |
精神病學 |
341 |
腫瘤內科學 |
342 |
腫瘤外科學 |
343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344 |
放射醫學 |
345 |
核醫學 |
346 |
超聲波醫學 |
347 |
麻醉學 |
348 |
康復醫學 |
349 |
推拿(按摩)學 |
350 |
中醫針灸學 |
351 |
病理學 |
352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353 |
口腔醫學 |
354 |
口腔內科學 |
355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356 |
口腔修復學 |
357 |
口腔正畸學 |
358 |
疼痛學 |
359 |
重癥醫學 |
360 |
計劃生育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衛生 |
363 |
職業衛生 |
364 |
婦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藥學 |
367 |
中藥學 |
368 |
護理學 |
369 |
內科護理 |
370 |
外科護理 |
371 |
婦產科護理 |
372 |
兒科護理 |
373 |
社區護理 |
374 |
中醫護理 |
375 |
口腔醫學技術 |
376 |
放射醫學技術 |
377 |
核醫學技術 |
378 |
超聲波醫學技術 |
379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380 |
病理學技術 |
381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382 |
營養 |
383 |
理化檢驗技術 |
384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385 |
消毒技術 |
386 |
心理治療 |
387 |
心電學技術 |
388 |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
389 |
病案信息技術 |
390 |
輸血技術 |
391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392 |
急診醫學 |
附件2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規定,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l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根據衛生部、人事部《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精神,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附件3
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現場信息確認點
現場確認機構 |
地址 |
審核時間 |
聯系電話 |
歷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歷下區文化東路73號衛健局辦公樓6樓會議室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8103505 |
市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市中區臥龍路128號山東建設節能示范大廈20樓2002會議室(二)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2078757 |
天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天橋區無影山東路31號(天橋區人社局504房間)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5951427,85872685 |
槐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槐蔭區北小辛莊西街24號(槐蔭區人社局一樓服務大廳)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7952562,58621609 |
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歷城區洪樓南路5號421室,歷城區衛生監督所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歷城區衛健局)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8161246 |
高新區人力資源管理部 |
高新區舜華路750號(高新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A廳人才公共服務窗口)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8871237 |
章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章丘區繡水大街4100號(章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西側招聘區)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3228400 83227779 |
長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長清區清河街與馬山路交叉口(長清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10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7225300,87222430 |
平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平陰縣錦東新區勞動大廈一樓大廳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7878600 |
濟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濟陽區政務中心7樓713房間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4238991、84215327 |
商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商河縣鑫源路27號(衛生健康局4樓東會議室)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84877937 |
萊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萊蕪區鳳城東大街60號(萊蕪區勞動大廈一樓大廳)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76210926 |
鋼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鋼城區永興路52號(鋼城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一樓大廳10號窗口)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75873397,75873010 |
市衛生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市中區七里山路29號 |
2021年1月4日-12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
0531-58176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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