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及資料要求
凡符合《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考生要誠實報考并對所提交的個人信息負責。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報考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藥(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藥(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本科以上畢業生。
(三)報考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報名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醫藥衛生類高職高專教育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教高[2002]4號)、《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有關問題。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由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的人員范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考點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確認。考點考試管理機構對上述人員登記造冊,存檔備查。上述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畢業證書所學專業和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2.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3.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4.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5.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6.對單科考試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未考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衛生健康委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網上預報名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考生要誠實報考并對所提交的個人信息負責。報名郵箱務必使用個人的真實郵箱,以便自助找回密碼。
建議報名前先閱讀我考點總結的《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系統填報指南》(詳見附件),注意往年容易出錯的地方,以免復審時再來修正報名信息,影響報名工作。
報名后務必按系統提示關注微信公眾號,考點會發送提醒給考生。考生現場確認遞交材料后,請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當前報考狀態,如遞交報名材料后報名系統的當前報考狀態未進行到“考點資格審核”或“現場確認”仍未完成,請立即聯系各報名點核實信息。
三、現場確認
(一)時間安排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周六日、節假日不辦公)。請考生注意到正確的報名點確認,具體安排如下:
1.市直報名點:受理市疾控中心、市職業病防治所、市中心血站、市口腔醫院、市機關門診部考生的報名,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1月7日和11日(其他時段報名請電話預約),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影蔭路3號市公共衛生中心綜合樓704室,聯系電話:83381303;
2.市直醫院報名點:受理在市一、市二、市三、市四、市五、市中醫、市婦幼保健院工作的考生報名,具體時間安排請聯系各醫院醫政或人事部門;
3.禪城區報名點:受理在禪城區醫療機構(含民營)工作的考生報名,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季華西路131號B1座10樓禪城區衛生監督所1016室,聯系電話:82133083,現場確認時間由禪城區報名點通知公布,網址:http://www.chancheng.gov.cn/wsjkj/;
南海區報名點:受理在南海區醫療機構(含民營)工作的考生報名,現場確認地址和時間安排請關注“健康南海”微信公眾號的通知或直接訪問https://mp.weixin.qq.com/s/4hPFH8Hfx7JY0_ImTtLXoQ,聯系電話:86289085;
4.高明區報名點:受理在高明區醫療機構(含民營)工作的考生報名,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滄江路403號衛生健康局人事股,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1日(周六日、節假日不辦公),聯系電話:88661380;
5.三水區報名點:受理在三水區醫療機構(含民營)工作的考生報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沙頭永興路7號三水區衛生健康局二樓人事股,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聯系電話:87733334;
原則上不接受跨區確認,考生在公布的其他時段確認,請先電話聯系各報名點。
另外,本年度順德區為獨立考點,順德區考生請咨詢22250779,報名系統中請選擇“順德”考點。
(二)確認要求
1.考生確認需提交有關證書原件,并上交復印件,所提交的原件審驗后予以退回,證件審核由各報名點負責并簽名(簽章),報考人員提交材料的全部復印件要由所在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
2.確認考生信息的同時將網上確認流水號用鉛筆標注在《報名申請表》右上角,材料按流水號排序,建議報名點打印《確認表》給考生確認。
3.《報名申請表》必須由考生簽名、填寫日期,并在單位意見處加蓋單位印章。
四、資料要求
第一頁:《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由考生自行在網報系統打印)。
要求:1.考生必須在“申報人簽名”處親筆簽名;2.現場審核人員須在“現場審核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3.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需在審查意見欄填寫意見和蓋章;4.《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第二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要求:身份證須復印正反面,遺失身份證的須提供臨時身份證且在有效期內,將臨時身份證及身份辦理回執同時復印。2021年4月18日前身份證過期的需提交承諾書(模板見附件),承諾自行承擔身份證過期導致的一切后果。
第三頁: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要求:1.畢業證書復印件的內容應與《申報表》上所填信息一致,學歷對應的畢業時間必須早于2020年12月31日;
2.有多個學歷的,在系統中只填寫其中一個學歷對應的信息,其中:初次報考(未取得任何衛生專業技術資質的考生)應填寫全日制學歷信息;非初次報考(已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質的考生)應填寫與報考專業相應的最高學歷(包括非全日制學歷);
3.專升本學歷應同時提交專科畢業證書及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2015年3月31日之后入學的非全日制學歷,應同時提交該學歷的前一個學歷證書和全日制學歷證書復印件。2015年入學的自考學歷(學歷證書編號第9、10位為“15”的),應提交第一科通過考試時間的證明或入學時間證明。
第四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要求:1.復印件須含照片頁、個人信息頁和證書編號頁;2.報考類別應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類別一致。
第五頁:《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護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要求:1. 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執業證;報考專業代碼為203、204、368至374專業的人員,應提交有效的護士執業證書。2.復印件須含號碼頁、發證信息頁、照片頁和注冊信息頁,有變更、延續的需含變更、延續頁;3.執業證中的執業地點必須與《申報表》上的工作單位一致,持有多點執業執業證的,報考單位應與主要執業機構相一致。
第六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七頁:以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須提交受聘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的聘書或聘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頁:其他材料(相關證明等)。
1.畢業報到證:首次報考(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考生,2020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考生除外)需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中專學歷如無報到證則可不提供。
2.學歷認證:對報考人員所持學歷證書有疑義(含跨省招生,無法確認招生學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無法辨別學歷證書的真偽等),應提供其畢業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有效學歷證書鑒定證明。
3.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考生應提供工作單位加蓋印章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首頁或《中醫診所備案證》復印件,以核實工作單位的名稱和核準開展的診療科目。
4.學校學院證明、專業課程表、成績單:畢業專業不在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內的或無法判斷學科門類的,或無法確定該學校專業是否獲得國家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請學校出具證明,明確所學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和一級學科,或明確是否獲得認可。考生可同時提供專業課程表、成績單輔助判斷。
5.佛山考點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告知書(見附件,打印簽名)
材料必須按上述順序裝訂在一起,單釘裝訂左上角以便保存。
五、繳費
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規定執行:初、中級資格人機對話考試每人每科75元,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5元。
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狀態,經考區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1年2月9日-2月26日,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六、準考證打印
自3月25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4月18日。
七、考試時間
除護理(師)以外的其余116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11、 17、18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護理(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1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八、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中國衛生人才網上公布,成績單不再統一制作下發。考生可自行在網上成績查詢和成績單打印。
九、軍隊考生考務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師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衛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二)報考數據交接
團級以上單位派員持介紹信在2021年1月25至2月1日期間,到所在的考點(佛山考點83381303)辦理數據的交接和考試費用繳納,軍隊考生考試繳費另行通知。自2019年起,軍隊衛生人員報名信息中的證件類型全部使用身份證,證件編號為18位身份證號。
(三)準考證打印。考點考試管理機構于2021年3月26至4月8日期間負責打印本考點軍隊考生準考證,并通知軍隊單位在考前集體領取。。
十、咨詢電話
市考點:83381303
禪城區:82133083(禪城區以此號碼為準)
南海區:86289085
高明區:88661380
三水區:87733334
市直醫療單位:各單位人事部門
順德區為獨立考點,順德區考生在報名時請選擇順德考點,相關事宜請咨詢當地衛健部門(22250779、22833323)。
附件:1.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20〕19號)
2.《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
3.佛山考點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填報指南(需考生閱讀后填報系統)
4.身份證明過期需提供的承諾書(參考)
5.佛山考點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告知書(需考生打印簽署)
佛山考點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pdf
附件3 (建議網絡報名時先看這一份)佛山考點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填報指南(可公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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