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關于202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兩江新區社發局、高新區公共服務局、萬盛經開區衛生健康局,重慶市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下發的《關于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考辦發〔2020〕3號)和《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20〕153號)文件精神,現將我考區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安排通知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
2. 報名方式:全部采用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根據報名須知及提示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 《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附件1)。無網上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由報名點協助其進行網上報名。
(二)報名點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人員(含在編人員和非在編人員)必須到單位所在區縣報名點(區縣衛生健康委或其指定機構)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
注:2020年已報名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歷史考生,若報名基本信息未發生變更的,無須提交資料到報名點現場確認;考生在網上報名后由系統自動確認,自動確認后考生可以直接繳費。
1. 現場確認時間: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各報名點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時間,但必須保證時間充裕并不得提前結束確認時間。
2. 報考人員到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紙質材料均須使用A4紙)
(1)本人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加蓋印章)一式2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
(4)申報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生,還須提交本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
有執業資格準入的專業必須同時提交執業證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
(5)2002年及以后的大專以上學歷報考時須提供學信網查詢依據,即帶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大陸學歷考生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認證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可以提前一年報考高一級職稱。報名時考生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參加2021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證明”(附件3)。
3. 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時必須做到:
(1)認真審核報考者所學專業是否符合報考專業要求。
(2)認真審核報考人員學歷(學位)、任現職年限是否符合規定,有執業資格準入的專業是否有執業證書,執業證書上的執業類別與報考專業類別是否一致。(注:學歷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認真審核報名表及相關證書復印件上的姓名、身份證號與原件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檢查歷史考生是否正確使用原檔案號,報考專業是否與原來的一致。
(5)對審核通過的人員,必須打印確認單交報考人員簽字確認,并在報名表及確認單上相應位置簽署意見,裝訂作為報名材料首頁。
(6)各報名點于2021年1月13日前將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相關信息及材料送相應考點。考生報考資料一份交考點、一份留報名點。
(7)為減輕各考點考試管理機構的工作壓力,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與學信網合作,對2002年以后畢業、大專以上學歷的考生在報名時提交的學歷數據進行驗證,各考點可在考務管理系統中查詢考生學歷數據的真實性。為確保查詢結果的及時性,務請各考點和報名點合理選擇現場確認時間避開網上報名的高峰時間。
(三)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及數據:2021年1月29日以前,考點完成資格審查并將報名數據上傳考區。
(四)考區審核報名數據:2021年2月8日以前,考區完成資格復查、并在審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后將報名數據上傳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不再允許更改報考專業、科目。
(五)繳費方式:網上繳費
根據《重慶市物價局 重慶市財政局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17〕60號)文件要求,報考考生每人每科繳費標準為70元。
2020年已參加本考試且報名基本信息未發生變更的歷史考生在報名系統自動確認后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其余考生須于考區資格審核結束后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2月9日-2月26日,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各考點和各報名點必須做好考生的通知和宣傳工作,提醒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務必在網上繳費截止日前完成繳費。(考生須使用工商銀行卡繳費)。
二、考場及考生座位安排
(一)考點于3月9日前完成考場、試室、考生座位編排,并將數據上傳考區。
(二)考區于3月11日前審核考點考場安排情況,并將數據上傳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三、準考證打印
3月25日至4月18日,考生自行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考點可于4月1日起登陸考務管理系統,下載打印用于監考的《考生簽到表》。
四、考試時間
藥學(初級士)等116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11、 17、18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4月11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五、考試試卷交接工作
(一)考點在3月10日前確定試卷接收人員等,并將《考試物品接收信息表》報考區。
(二)考區在4月8日向各考點發放試卷等考試專用物品,考點須嚴格按照《考試專用物品交接單》中的內容要求,與考區工作人員一起逐個開箱檢查,以試卷袋為單位進行試卷袋面信息核對,并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交接程序,嚴格落實保密措施,確保試卷萬無一失。
(三)考試專用物品到達考點后,須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內并向考區匯報。考點要認真落實保密措施,保證2名以上值班人員24小時值守。
六、考試實施籌備
(一)考試實施前,考點要根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應急預案。在組織實施本地區考試工作中,要按照考務規則明確的責權,妥善處理好考試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情況。并于3月10日前將《考點辦公室設置一覽表》上報考區。
(二)考點須對主考、監考、巡考等考務人員進行認真培訓,使他們了解有關考務規定,掌握考試工作程序,熟練掌握衛生考試的專業分類,尤其要重點培訓如何指導報考護理學(師)專業的考生在拆答題卡時的注意事項。
(三)考試實施前,考點須通過報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考生簽到表》、《試室編排表》、《座位安排表》《座位貼》,分別用于標識考場、試室及座位。
(四)考試實施前考點須在每個考場顯著位置張貼《試室編排表》、每個試室門口張貼《座位安排表》,每個用于考試的課桌張貼《座位貼》。
七、考試實施
(一)考試實施期間,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須遵守國家保密法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考務規定履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職責,維護考場秩序,切實加強對考生的手機等通訊工具的管理,提高對高科技作弊的防范意識。
(二)考點須加強試卷在考務辦公室領取后至試室途中的安全監管,加強對監考人員的培訓,杜絕錯發試卷、漏收試卷及答題卡的情況。
(三)考點須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下發的機考工作流程,督促機考機構做好系統的安裝、測試,監督試卷信息光盤的導入。
八、試卷及答題卡回收
(一)人機對話考試
1. 每批次考試結束后,考點將考生的答題信息備份光盤、試卷信息光盤(含備用光盤)、USBKEY(第二批次回收)及裝訂成冊的《試室情況記錄單》等人機對話考試專用物品按照考場順序封裝(物品清單和封裝要求可在考務系統中下載),在考后24小時內,派專人專車交至考區。
2. 考區在回收各考點人機對話考試專用物品時,須認真清點核對各類物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
3. 每批次考試結束24小時內,在得到考區確認上傳數據完整無誤的通知后,各考點考務工作人員務必在考區巡考人員監督下刪除數據和卸載人機對話考試系統。
(二)紙筆考試
1. 根據《國家醫學統一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實施意見》(衛辦發〔2009〕65號)的有關規定,備用試卷啟封后,剩余的備用試卷和替換回的問題試卷,均須在考場主考的監督下回封至已啟用的備用試卷袋內,并填寫《備用試卷回收單》,考試結束后須將考試試卷與備用試卷袋,核查清點無誤后,與回收的答題卡一起于考試結束后24小時內運抵考區,并完善相關交接手續。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留存試卷。
2. 回收的答題卡和《試卷答題卡回收確認單》須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中;紙筆考試結束后,考點須將答題卡回收袋按照考場、試室的順序依次整理分科目捆綁后回收裝箱(請使用試卷專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裝)。
3. 考點于4月12日前派專人專車至考區,按照國家保密工作要求,與考區辦理試卷、答題卡、備用試卷回收的交接手續。
4. 考試結束后,試卷銷毀工作由考區統一組織進行。考區工作人員須在當地監察人員監督下,在規定時間內將試卷、人機對話考試各場次密碼封全部銷毀,并填寫《考試物品銷毀記錄單》,于5月28日前傳真至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備案。
九、讀卡評分及違紀處理
1.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在考試結束后實行集中統一讀卡,為確保讀卡評分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考點須在4月30日前將本考點數據修正信息報考區;
2. 各考點須及時完成對違紀情況的記錄、證據固定和報送,考區工作人員須在5月7日前完成考務管理系統中本考區內違紀人員處理情況的審核,并將違紀人員處理意見以正式文件上報至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十、成績發布
考試結束后2個月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查詢成績。并請各考點、報名點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單。
十一、保密要求
各考點應根據有關保密要求,嚴格落實保密措施,強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強考生信息、機考專用物品、試卷(含備用卷)和答題卡的運送、保管、下發、回收等重點環節的管理,并切實做好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
十二、軍隊衛生人員相關考務工作安排
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師級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衛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團級以上單位派員持介紹信在1月25日-2月1日期間,到中心考點辦理軍隊考生報考數據的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準考證打印時間為3月26日-4月8日。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十三、疫情防控
各考點、報名點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做好考試工作有關工作的要求,在當地疫情防控部門的統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試組織各階段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十四、其他
對于考務工作中涉及的相關材料,考點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考務系統,在文件下載專區進行下載。
務請各考點、報名點按《考務工作安排表》(附件2)規定的時間和相關工作要求,按時做好有關考務工作,落實崗位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安全保密、輿情監測和宣傳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表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參加2021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證明
重慶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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