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廈門考點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衛健局、人社局,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市管民營醫療機構,各相關醫療衛生單位:
為做好2021年廈門考點考務工作,保障考試順利進行,根據省人社廳、省衛健委《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閩人社函〔2020〕32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紙筆考試的專業只有“護理學(初級師)”1個專業,人機對話考試的專業有“藥學(初級士)“等116個專業。
二、報名條件
(一)凡在廈門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健康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取得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具備規定的工作經歷(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報考初級資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報考藥(技)士資格的,須取得中專學歷;大專學歷的畢業生,須先參加士級資格考試。
(2)報考藥(護、技)師資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 相應專業中專畢業,且取得藥(護、技)士任職資格滿5年;
② 相應專業大專畢業,且取得藥(護、技)士任職資格滿2年;
、 相應專業本科畢業;
、 研究生結業或碩士學位。
2.報考中級資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相應專業中專畢業,且取得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滿7年;
(2)相應專業大專畢業,且取得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滿6年;
(3)相應專業本科畢業,且取得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滿4年;
(4)相應專業碩士學位,且取得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滿2年;
(5)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3. 根據《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2年的醫師和護師,經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后,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師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訓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7〕154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可放寬到縣級二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二)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和進一步落實關心關愛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相關人事激勵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閩人社辦〔2020〕33號)等文件精神,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醫務人員,在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2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21〕164號)中報名條件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界定,按照《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參加202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閩衛考辦〔2020〕1號)中的界定標準執行。
(三)根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及我省關于衛健系統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便利化使用有關規定,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可按規定報考。
(四)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精神,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報考。
(五)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0〕56號),人事檔案關系不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管理的民營醫療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與用人單位簽有正式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一年以上,可按有關規定通過現單位申報。
二、報名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個人填報:上網填報個人資料,并按規定上傳相關材料。
報考人員須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登錄廈門衛生人才網(http://www.xmwsrc.com)人才評價系統,進入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填報信息(考區選擇“福建”、考點選擇“廈門市”、單位名稱應填寫全稱并與單位公章一致),確認無誤后打印《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并簽名(若更改填報信息,須重新打印《申報表》),再進入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預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書和資格證書等。報考人員在上述兩個系統填報信息須真實、一致。
2.單位審查:考生自行打印《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及《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預報名審核確認單》,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蓋章(流動人員同時須由檔案存放單位審查并蓋章)。用人單位應對本單位報考人員進行為期三個工作日公示。
醫療衛生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材料,幫助報考人員掛名報考的,將通報市、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記入醫療衛生機構誠信檔案,并按照《福建省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暫行辦法》予以記分。
(二)現場確認
1.市屬單位及長庚醫院、眼科中心、弘愛醫院、弘愛康復醫院、蓮花醫院、科宏眼科醫院的報考人員:到所在單位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2.市管、區屬(管)醫療衛生機構、個體診所和民營醫療機構的報考人員:到所屬區進行現場確認,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如下:
現場確認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和《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預報名審核確認單》(統一A4版),均須加蓋用人單位(公立醫療機構、市管民營醫療機構)人事部門公章,其它機構還需加蓋報考人員檔案存放單位公章。
2.學信網無法查詢的衛生類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港、澳、臺及外籍考生,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統一A4版)。
(三)資格審核
各區、各單位資格審核時間安排見下表,地點在市衛生人才服務中心。
請各區、各單位按上述時間、地點攜帶所屬區、所在單位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含《申報表》、《確認單》)進行資格審核。報名資格審核最終結果以福建考區審核為準。
市區衛健、人社部門將對報考人員的社保參保繳費情況進行查證,以防止掛名報考。
(四)網上繳費
符合報考條件并通過考區資格審核的考生,于2月11日至2月26日前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報名頁面,通過“e繳通公共繳費平臺”完成網上繳費。
四、有關事項
(一)關于學歷
1. 1994年(含1994年)以前入學的衛生中等專業的畢業生(含非衛生行業中專學校),按原省衛生廳、原省教委《關于加強衛生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教育管理的聯合通知》(閩衛教〔1994〕216號)規定,畢業證書須經省教育廳驗印。
2. 1995年(含1995年)至1999年(含1999年)入學的我省衛生職業職工中專衛生專業畢業生,畢業證書須經省教育廳驗印。
3. 2000年衛生職業職工中專和部分普通中專衛校招收的有職稱無學歷人員,畢業證書須經省或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驗印,且其姓名錄入招生花名冊中完成備案。
4. 2002年以前(不含2002年)所有普通中專衛校的學歷,其畢業證書須經省教育廳驗印。
5. 2002年以后(含2002年)入學的普通中專衛校畢業生,按原省衛生廳《關于公布福建省具有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的中專衛校及專業的通知》(閩衛科教〔2002〕96號)規定,畢業證書(鋼印)由設區市教育局驗印。
6. 省外高等、中等成人醫學院校畢業生,須有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蛑械葘I學校學歷(學位)證書,且其姓名錄入招生花名冊中完成備案。
7. 成人高等醫學教育(醫學遠程教育)的學歷,按原省教育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成人高等醫學教育管理的通知》(閩教高〔2008〕23號)規定執行。
(二)關于報考專業
1.考生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詳見附件一)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2020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2.嚴格執行衛生執業準入制度,不得跨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因工作調動或崗位變動轉換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跨一級申報專業需同級轉考的,參照《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專業分級一覽表》(詳見附件二),同級轉評的其他條件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關于軍隊人員
1. 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師級以上單位負責資格審核。團級以上單位派員持介紹信到廈門市考點辦理軍隊考生的數據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具體時間為2021年1月28日-29日,地點在市衛生人才服務中心。
2.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考試必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3. 廈門考點按照《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軍隊人員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1〕172號)要求,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報考數據交接、考場編排、考試實施等工作。
(四)關于科目成績
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以連續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一個滾動周期內同一專業所有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取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健康委員會批準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2.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3.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
(五)存在下列情況的,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間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況。
咨詢電話:各區衛健局(思明5813735,湖里5715428, 海滄6583712, 集美6062155, 同安7020698, 翔安7889652),市衛生人才服務中心2136936、2980391
廈門市衛生職改辦
2021年1月4日
附件下載:
附件2:福建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專業分級一覽表(2021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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