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考點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安排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23〕5號)和《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廣東省醫學情報所)關于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23〕61號)有關部署和要求,2024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24年4月13、14、20、21日舉行。為確保我市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現將考試工作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22〕6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和“珍愛生命、崇尚科學、樂于奉獻、團結進取”的廣東醫生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2.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二)報考藥學、護理、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職稱者,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
報考藥(技)士者,具備中專、大專學歷。
報考藥(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具備碩士學位。
報考護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工作滿3年;
3.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1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也可以參加護師考試。
(三)報考藥(技)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博士學位。
(四)報考護理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
5.具備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
(五)在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考臨床、口腔、中醫類別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碩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
4.具備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六)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考臨床、口腔、中醫類別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學歷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指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診所。
(七)報考公共衛生類別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
5.具備博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
(八)新冠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有關問題。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由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的人員范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報名點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確認。報名點考試管理機構對上述人員登記造冊,存檔備查。上述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九)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學歷或學位證書所學專業和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2.報名參加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3.在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5.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二、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網上預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14日。各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www.21wecan.com)(以下簡稱國網)及廣東衛生人才網(http://wk.gdwsrc.net)(以下簡稱省網),按要求完成網上預報名,并在省網上傳報考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并分別在國網和省網打印《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以下簡稱《報名申報表》)和《2024年度廣東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以下簡稱《報名審核表》)。
報考人員須對兩網報考信息及上傳材料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清晰度負責。凡未如實填報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當年考試資格或撤銷其資格證書,并記入職稱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從取消報考資格或撤銷資格證書之日起3年。
個人報名需提交材料(詳見附件2):
1.《報名申報表》和《報名審核表》。《報名申報表》和《報名審核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一致。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對學歷或學位有疑義的,可要求提供學歷或學位鑒定證明。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如執業證書非首次注冊證書且現證書不符合報考執業年限,需申請在電子注冊化系統查詢首次注冊信息的考生,請將考生相關信息登記在《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需查詢首次注冊時間人員登記表》,并將此表連同報考花名冊一起報送。
6.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類別)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7.工作年限證明材料。報考藥學、醫技類專業(201-202、205-216,366、367、375—391、393)需按要求提供相關年限的工作證明。
8.一線人員單位需出具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的證明材料。
9.《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東莞考點考生報名承諾書》(附件3)。
10.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轉崗證明;社會辦醫療機構需另外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上原件(原件須掃描上傳省網)及復印件(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驗印)統一由工作單位到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證件(書)原件經審核后退還給報考人員。
(二)現場確認
根據工作實際,我市共設立47個報名點(詳見附件4),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工作。安排如下:
1.市衛生健康繼續教育中心設立2個現場確認點,負責受理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第六人民醫院、市第九人民醫院、市醫療救護120指揮中心、市中心血站等單位考生現場確認工作,確認時間為2023年12月11日。
2.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七人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松山湖中心醫院、市濱海灣中心院、市第八人民醫院、市水鄉中心醫院、市東南部中心醫院、市東部中心醫院、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和東華醫院、康華醫院報名點負責組織本單位考生報名材料并進行現場確認工作。
3.各鎮街衛生健康局、松山湖社會事務局報名點負責受理轄區內考生(上述第1、2點考生除外)報名資料并進行現場確認工作。
現場確認時間為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5日,各報名點可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安排并通知相關單位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工作。
歷史考生填報的證件類型或證件編號如與上一年度(2023年)不一致,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至所在報名點申請進行考試成績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申請,將默認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2023年)考試成績,無法進行兩年成績的滾動管理。
三、考試收費
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狀態,經考區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執行:初、中級資格人機對話考試每人每科75元,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5元。
四、準考證打印
2024年4月1-21日期間,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專業類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專業類別
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1.護理學初級(師)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
考 試 科 目 |
考 試 時 間 |
4月13日 |
基礎知識 |
0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4月14日 |
專業知識 |
0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2.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
考 試 科 目 |
考 試 時 間 |
4月13、14、20、21日 |
基礎知識 |
0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三)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四)其他有關問題
自2024年起,將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將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同時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將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六、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上公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下載、打印成績單。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有關本次考試的工作動態,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微信公眾號“東莞醫學教育”發布相關信息。
(二)考點報名咨詢電話:0769-23280163、0769-23280021,具體現場確認安排可咨詢相關報名點,咨詢電話詳見附件4。
附件1: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pdf
附件2: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東莞考點考生報名材料要求明細表.doc
附件3: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東莞考點考生報名承諾書.doc
附件4:2024年東莞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報名點聯系方式一覽表.xlsx
(請訪問原文鏈接地址下載附件)
原文鏈接:http://dghb.dg.gov.cn/gkmlpt/content/4/4112/post_4112154.html#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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