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關于2019年衛生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得知,廣東省2019年衛生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四、考試收費
廣東考區暫不采用國家指定的網上支付繳費方式。各考點考試管理機構按《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廣東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8]1773號)收取考試費,并按考試費上繳渠道及時上繳考試費。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廣東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
粵衛函〔2018〕1773號
各地級以上市衛生計生局(委),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省醫學情報研究所):
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9號)精神,我委在相關上限標準內按成本補償原則確定了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現將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除外):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為75元/人·科、紙筆試考試收費標準為65元/人·科。其中:考務費按《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規定,每人每科為20元;無紙化考試考試費每人每科為55元,紙筆試考試考試費每人每科為45元。
二、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按照《關于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8〕866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9號)規定,按照每人每科50元的標準執行。其中:考務費按《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規定,每人每科為2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為30元。
三、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66元/人·科。其中:考務費按《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規定,每人每科為11元;考試費每人每科為55元。
四、考試收費屬政府非稅收入,應全額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收費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收費,除向考生收取考試費和上繳國家的考務費之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他任何費用。
五、每年3月底前由負責組織考試的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省醫學情報研究所)將本單位上一年組織考試情況,包括考試名稱、考試科目、考試人數、考試時間長度、考試費收入、財政撥款、考試費用支出及有關建議等,書面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六、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本通知規定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