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201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知》得知,福建省2019年衛生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二、報名條件
(一)凡在福建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取得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具備規定的工作經歷(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報考初級資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報考藥(技)士資格的,須取得中專學歷;大專學歷的畢業生,須先參加士級資格考試。
(2)報考藥(護、技)師資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 相應專業中專畢業,且取得藥(護、技)士任職資格滿5年;
② 相應專業大專畢業,且取得藥(護、技)士任職資格滿2年;
③ 相應專業本科畢業;
④ 研究生結業或碩士學位。
2.報考中級資格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相應專業中專畢業,且取得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滿7年;
(2)相應專業大專畢業,且取得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滿6年;
(3)相應專業本科畢業,且取得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滿4年;
(4)相應專業碩士學位,且取得醫(藥、護、技)師任職資格滿2年;
(5)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3. 根據《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2年的醫師和護師,經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后,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師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工作的經過規范化培訓的全科醫生,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專業類別的考試;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7〕154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可放寬到縣級二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二)根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及我省關于衛健系統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便利化使用有關規定,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可按規定報考。
(三)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精神,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