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衛生人才網發布的《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轉發《關于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兩個文件的通知》得知,江蘇省2020年衛生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及相關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衛人發〔2000〕462號和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報考初級(士)資格的條件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
(二)報考初級(師)資格的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聘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2年,且聘任相應職務滿1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
(三)報考中級資格的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聘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聘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聘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且聘任相應職務滿1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
6.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師工作。
二、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并須符合我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有關文件規定。學位效用等同于學歷。
(一)報考有執業醫師資格要求的專業,應提供醫學類(不含基礎醫學類)專業學歷。
報考臨床醫學檢驗學(代碼352)中級資格,后學歷可為基礎醫學類、臨床醫學檢驗技術等專業學歷。
(二)報考有護士執業資格要求的專業,應提供護理或助產專業學歷。
(三)報考藥學(中藥學)類專業,應提供藥學(中藥學)類專業學歷(以國家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四)首次報考醫技類專業,應提供醫技類或基礎醫學類專業學歷。具有低一級醫技類資格的人員,應提供醫技類或醫學類專業學歷。
(五)衛生系列內平考同級別資格,應提供與報考專業相應的專業學歷。
三、凡報考有執業類別要求的專業,應具備相應類別的執業資格,其中報考婦幼保健專業(專業代碼364),執業類別可以為臨床或公衛。
具有臨床執業醫師資格且從事臨床營養工作的人員,可選擇報考營養專業(專業代碼382)中級資格,取得的資格可作為晉升臨床營養專業高一級資格的依據。
衛生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變動人員,須轉崗滿1年后方可報考現崗位同級別資格,取得資格并工作滿1年后,方可報名參加現崗位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2001年以來未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未達到國家公布的考試合格標準取得的地方初、中級資格人員,調入我省工作后,須報名參加同級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過考試取得資格后,方可報考或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其任職年限可前后累計計算。
四、報考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社區護理專業,且受聘在鄉鎮衛生院(含由鄉鎮衛生院升格并參與開展“六位一體”服務的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人員,可提前1年報考。門診部(所)、醫務室,農墾、學校以及社會資本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參照執行。
二級及以上醫院從事全科醫學工作的人員,可報考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
報考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注冊范圍須包含全科醫學或中醫全科。
五、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原“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2019年未通過的考生成績繼續進行滾動管理,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報考衛生檢驗技術相對應的科目。
六、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原省衛生廳《江蘇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辦法(試行)》(蘇衛科教〔2010〕17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推薦醫學教育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7﹞134號)報考臨床、中醫、口腔執業類別主治醫師資格的,需提供國家或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頒發的住院(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對于博士研究生、大專及中專生、2009年及以前入職的本科生和碩士研究生,以及2019年已參加主治醫師資格考試,成績未通過且2020年報考相同專業的人員,可暫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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