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關于做好202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得知,吉林省2021年衛生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已公布,具體如下:
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類 別 |
報考級別 |
報名條件 |
臨床醫學 預防醫學 全科醫學 藥學 護理 其他衛生技術 |
中級: 主治醫師 主管藥師 主管護師 主管技師 |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
助級: 藥師 護師 技師 |
中專畢業,從事藥、護、技士工作5年以上。 大學?飘厴I,見習1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大學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后。 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 |
員級: 藥士 技士 |
必須具備相應中專以上學歷。 | |
一、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時間須滿2年。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 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 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 164號)中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 10號)規定執行,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以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五、報名參加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 ||
不符合報考 條件人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不具備文件規定的學歷、資歷。 4.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 5.省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
四、考試政策及相關事宜
(一)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
(二)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和《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三)考生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未列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的專業,仍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繼續采取評審或自行組織考試等辦法確認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四)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五)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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