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關于北京地區2022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得知,北京地區2022年度衛生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已公布,具體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和專業設置
(一)凡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規定的報名條件(見附件1)的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2)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對于未列入考試目錄的專業,可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批準組建的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為加強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和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凡在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本科及以上學歷、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全科醫學專業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
(三)根據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京衛發〔2020〕2號)規定:參加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高一級衛生技術系列職稱評審或資格考試,優先推薦申報,優先評審。對于參加疫情防治一線工作表現突出、獲得記功以上獎勵或獲得相同層次以上表彰的醫務人員,在職稱層級內可直接聘用至高一等級專業技術崗位。晉升職稱、晉升崗位等級均不受本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對于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一線醫務人員,在上述政策基礎上,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可直接破格申報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考試。上述享受提前申報政策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四)報名參加202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北京考區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向考試報名機構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材料。
(六)按照《關于軍隊衛生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6號)要求,做好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出示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八)根據原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令第74號),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和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護理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九)按照原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原市衛生局、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中醫局《關于推進北京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建設的意見》(京衛科教字〔2012〕10號)的規定,對2012年及以后畢業的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北京地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須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本人參加中級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必備條件之一。
(十)自2022年起,在初級(師)和中級考試中增加眼視光技術,專業代碼分別為216和393。
自2024年起,將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將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同時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將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相應專業報名人員請提前做好報考計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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