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第一條 將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待查驗。
第二條 參加人機對話考試的考生請注意
1.禁止攜帶通訊工具、電子產品、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請將手機關機后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隨身攜帶。
2.禁止佩戴手表和攜帶紙、筆、橡皮等任何文具進入座位。
3.答題時出現考試機故障等問題,請及時閉監考人員舉手報告。
第三條 參加紙筆考試的考生需注意:
1.仔細核對本人準考證信息和座位貼信息是否一致,如有錯誤請立即報告。如考試開始后發現,以違紀違規論處。
2.除攜帶必需文具(2B書寫鉀筆、橡皮、藍色或黑色墨水鋼筆或國珠筆)外,禁止攜帶通訊工具、電子產品以及任何與考試內宰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不得相互借用文具。請將手機關機后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隨身攜帶。
第四條 必須嚴格遮守考試紀律,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冒名替考和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第五條 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后,考生方能交卷離場。
第六條 交卷前,考生不得離開試室;因故確需智離試宗的,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攜定人員陪同。
第七條 考生須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妓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如有違紀近規行為,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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