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鄂人社考[2012]2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2012年度我市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務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起止時間
2012年6月26日9:00—7月8日16:00(逾期不安排補報名)
2、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2012年10月13日、14日
10月13日:上午09:00—11: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16:30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14日:上午09:00—11:30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6:30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3、準考證下載時間
2012年10月8日—10月12日
4、資格審查時間
2012年7月10日—7月17日(休息日除外)
5、繳費確認時間
2012年7月10日—7月17日(休息日除外)
二、報考條件
(一)全科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它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為滾動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四、報名程序及辦法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如下:
(一)所有考生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 http://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一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彩照(jpg格式,五官輪廊清晰,占滿圖片框)。對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查實,考前取消考試資格,考后成績合格的取消成績、收回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首次報考的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報名表(A4幅面),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到報名點資格審查(蓋章),審查通過后方可繳費。
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辦公地址:環城北路40號(原勞動局大樓339室)
(三)續報考生
已參加過上年度執業藥師資格全科考試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點擊老生報考圖標,憑檔案號通過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下載打印報名表(A4幅面),持報名表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繳費。
(四)免試科目人員
屬免試科目的新老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報名表(A4幅面),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身份證、學歷、資格證或聘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符合免試條件,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繳費。
(五)繳費確認辦法及準考證打印
1、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報名點辦理資格審查手續,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繳費,并連同繳款通知書、報名表進行現場確認手續。
報名點:
夷陵區01 宜都市02 枝江市03 當陽市04
遠安縣05 興山縣06 秭歸縣07 長陽縣08
五峰縣09 宜昌市10
2、考生交報名表現場確認認報名成功,在規定時間內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五、收費標準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字[2005]266號文件規定,考試報名費60元/人·科。
六、注意事項
1、考生應考時,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缺一不可。
2、請考生保留準考證(以便查詢成績和辦證使用),考試成績可在考后三個月左右通過網址:http://www.hbrsks.gov.cn/查詢。
3、在網上報名時,考生務必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如有誤,請在報名期間和考前一周或考后兩天內,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填寫《信息更正申請表》按程序更正;逾期后,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2010]45號)文件中“不再受理錯誤信息”更改的規定執行(詳見湖北人事考試網公告)。
宜昌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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