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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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名稱:尼莫司丁寧得明
功能主治:用于肺癌、胃癌、直腸癌、食管癌和惡性淋巴瘤等,可與其他抗腫瘤藥物合并使用。
用法及用量:每千克體重每次劑量為2-3mg,用時以注射用水溶解(每毫升5mg),靜注或靜滴,6周后可重復使用,總劑量300-500mg;或每千克體重每次2mg,每周1次,可給2-3次。本品還可用于胸腹腔注射、動脈注射和膀胱內給藥。
不良反應和注意:不良反應有食欲不振、惡心、嘔吐、乏力、發熱、皮疹、脫發,對肝功能有一定影響(用藥后1-3周轉氨酶可升高,2-3周后自行恢復),并有遲緩性骨髓抑制。治療中應觀察血象變化,以決定用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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