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員)
乙方:北京雄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執業藥師考試)將于10月舉行,北京雄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考試吧雄鷹網校(以下簡稱乙方)開展針對此次考試的網絡輔導,并開設大數據智能取證班,考生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的執業藥師考試中(科目)________輔導學習。雙方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甲方需要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大數據智能取證班培訓收費憑證(正式發票);
2. 乙方為甲方提供預習班、教材精講班、考點解析班、高頻真題班、大數據內部資料班等課件學習;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需要辦理第二年免費重學手續時提供正確、真實的個人信息(姓名、網校用戶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聯系地址)、準考證號碼、考試成績;
4. 乙方有義務保證甲方個人信息不得公開,只留乙方備案使用;
5. 乙方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受理甲方第二年免費重學服務申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拖延辦理。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按乙方定價繳納大數據智能取證班培訓費用;
2.課程一旦開通,將無法退換課程;
3.甲方根據乙方大數據智能取證班課程上傳進度自主安排學習;
4.甲方在考試后如需享受大數據智能取證班的后續保障服務,則須按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基本信息;
5.甲方須提供正確、真實的個人信息及考試成績,虛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視為放棄保過后續保障服務;
6.甲方須在乙方規定期限內辦理乙方提供的辦理第二年免費重學服務,過期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 重學保過條款
1.根據甲方最后考試成績情況,按下表說明執行后續服務:
后續服務 |
單科分數區間 |
第二年免費重學 |
36分(含)—72分(不含) |
不予第二年免費重學 |
0分(含)—36分(不含) |
上表假設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合格線為72分,如合格線變化,則根據比例相應調整。
2.不予第二年免費重學的情形
2.1在乙方網站注冊、購買本課程時,未提供真實正確的個人信息或信息不全的;
2.2在簽署協議時,提供虛假的或不完整的信息及提供的信息與注冊用戶名時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
2.3甲方提供的協議傳電子版、身份證電子版、準考證電子版(成績證明)姓名不一致的;
2.4在申請第二年免費重學時,提供的信息與簽署協議時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2.5在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情況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課程及輔導資料內容,或者由于甲方的失誤,導致其他任何第三方獲知課程或輔導資料內容;或與他人共用賬號的;
2.6課堂累計學習次數少于所有班別課程總講數90%的;
2.7課堂累計學習時間少于所有班別課程總時長90%的;
2.8沒有參加考試的,或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紀律等不良行為的;
2.9當年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的(視為順利通過考試);
2.10沒有達到最低免費重學分數的(視為沒有進行基本的復習或考試準備);
2.11沒有在本協議書規定期間內申請辦理第二年免費重學手續的;
2.12沒有在本協議書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身份證、考試當年成績單的電子版或復印件,且沒有致電乙方進行電話確認的;
2.13發生其他不利于考試的意外情況的。
(注明:甲方存在以上任一情形,則不能享受免費重學服務。)
3.第二年免費重學:
3.1如甲方在2017年執業藥師報名審核不過,乙方按照協議給甲方辦理重學。
3.2如甲方系統完整地學習課程后,在2017年執業藥師考試中成績仍不合格,且成績在重學規定范圍內,乙方按照協議給甲方辦理重學。選擇重學時,則開通相應科目的全部課程(已通過科目不予開通)。
3.3甲方成功辦理重學服務時,乙方為其開通所報科目的最新版預習班、教材精講班、考點解析班、高頻真題班、大數據內部資料班。套餐中贈送的教材、內部資料等享受重學服務時不再贈送(實際課程模塊以乙方最新公布為準)。
四、辦理重學程序
甲方于當地成績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乙方收到下述文件時間為準),將身份證、成績單以掃描、拍照或者是截圖等形式發送到kefu@exam8.com,郵件標題:辦理重讀,郵件正文:用戶名、手機號、辦理重讀,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合同變更、違約責任
1. 本協議采用電子協議形式,通過網絡簽署,憑甲方用戶填寫真實身份信息并提交后生效;
2. 如遇不可抗外力,導致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協議的,在自愿協調無果的情況下訴諸北京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
3. 雙方應遵守本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規定,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4. 如甲方學費款項未實際到帳、或中途發生款項退回情況,則該協議無效;
5. 本協議作為參加大數據智能取證班的憑證,用戶必須認真閱讀上述內容并簽署。
本合同自 2016年 月 日簽署生效,有效期至考生所在地2017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第30個工作日之內辦理,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
甲 方: 網校用戶名: |
乙 方:北京雄鷹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交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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