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通知的主要精神
一、組織分工
(一)我省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事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二)考試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事局和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具體報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時間安排及考區設置
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定于2007年10月20日、21日兩天舉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
原則上全省各省轄市均分別在市區所在地設立考點。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四)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關于轉發〈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人通[2005]42號)文件執行。
四、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共設《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4個科目。
(二)考試科目中,《藥事管理與法規》與《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科為必考科目;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可根據從事的本專業工作,選擇《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兩科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科的考試。
(三)考試采用滾動管理模式。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是: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可以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五、試題題型及作答方式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科目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應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藍色墨水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發草稿紙。“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考試開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的,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各市報名時要公示此要求,考試時要嚴格檢查。
六、報名組織
(一)各市接此通知后即可開展報名工作。報名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人事、藥監部門商定。中央各部委和省各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報名。
(二)新報名參加此次考試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持下列材料辦理報名手續:
1、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和2寸免冠照片1張。
(三)老考生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以及上年度檔案號的憑據(準考證或成績通知單)并繳納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張即可辦理報名手續。若上年度檔案號憑據因遺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負責現場報名的工作人員在核實其身份后,應積極幫其查對檔案號。
(四)各報名點在報名時要對原件進行審核。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報名過程中,應注意核對老考生的檔案號,以確保檔案號的唯一性。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請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五)各市人事部門會同藥監部門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對報考4科和2科的人員分別進行統計、核定。請務必于6月23日前將本地區所有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和匯總統計表、初審合格的新報考人員的報名表以及有關材料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老考生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不必上報。省人事廳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七、教材征訂及考前培訓
為加強執業藥師職業準入控制,依據執業藥師崗位職責的實際需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和資深執業藥師,制定了2007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07版《考試大綱》較前版有很大程度的變化,在保持考試科目不變的前提下,調整了大綱編寫體例,采用表格形式、分4個層次具體列出考試內容,取消了掌握、熟悉、了解的認識程度要求。考試內容在要求必要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礎上,更加側重于考核知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注重與執業藥師執業活動密切相關的實用性知識與技能的綜合應用。為適應新版《考試大綱》變化的需要,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考試內容,滿足應試人員備考需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組織編寫了與新版《考試大綱》相配套的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應試指南》。
教材訂購由各市報名點負責。為方便考生購買,請各市報名點直接與南京新聯醫藥衛生書店聯系預訂,聯系人:唐順保,聯系電話:025—58818355或13505165679,集體訂購教材7.5折(含郵費)。
執業藥師(中藥師)考前培訓通知請各市報名點協助印發給每個考生。
八、收費事宜
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6]184號、蘇財綜[2006]86號)的規定,200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卡]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用于報名點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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