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師考試管理機構,兵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502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51號)精神,2012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定于10月13日、14日統一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各師考試管理機構和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在“報名條件”欄目下查詢相應考試報名條件。
民營企業、非公組織及相關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報名條件的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北京時間)
10月13日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14日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14:00-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三、考試方式
2012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以2011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考試設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4個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其中專業知識(一)、專業知識(二)和綜合知識與技能按二個科目進行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辦法
1、新考生(首次報考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的“網上報名”窗口,填寫個人相關信息,上傳照片后打印“報名表”(A4紙)。按照屬地化方式管理,在規定的資格審核、確認及繳費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報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報名考試費,到所屬報名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核、確認及交費等手續。各報名確認點的地址及聯系方式打印在“報名表”的上方。
2、老考生(已在兵團參加過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生):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的“網上報名”窗口,填寫相關報考信息后,直接進行網上繳費即可,無需再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按提示通過支付平臺繳費,完成繳費后,點擊“網上繳費”查看繳費狀態或通過“考生詳細信息”查詢繳費狀態,只有“繳費狀態”中顯示“已繳費”字樣才證明繳費已確認,報名成功,否則報名無效,將無法參加考試。
(二)報名及現場確認繳費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6月25日-7月27日
2、現場確認繳費時間:7月16日-7月27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節假日休息)
五、考點設置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點統一設在烏魯木齊市,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六、準考證打印
考試《準考證》由考生在考試前15天內自行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打印。
完整的《準考證》必須包含如下項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等)(3)考生考試信息(如: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考試科目、考試日期、考試開始及結束時間、考場編號、座位號等)(4)防偽條碼(5)本人的身份證復印在《準考證》背面(6)考生須知等。
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打印合格的《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