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病理
1、流產定義:妊娠﹤28周,胎兒體重﹤1000g 妊娠中止
早期流產:發生于妊娠12周前者。
晚期流產:妊娠12周-28周者。
2、流產發展階段:
先兆流產——難免流產——不全流產——完全流產
、 先兆流產 (妊娠有希望繼續者)
少量陰道流血,陣發性下腹痛或腰背痛。
宮頸口未開,胎膜未破,妊娠產物未排出。
子宮大小與停經周數相符。
、 難免流產 (流產不可避免,由先兆流產發展而來)
陰道流血量增多,陣發性下腹痛加重。
宮頸口已擴張,有時可見胚胎組織或胎囊堵塞于宮頸口內。
子宮大小與停經周數相符或略小。
、 不全流產 (由難免流產發展而來)
部分妊娠產物排出體外,部分殘留于宮腔內或堵塞于宮頸口,子宮出血不止,可能發生失血性休克。
宮頸口已擴張。
子宮小于停經周數。
、 完全流產
妊娠產物全部排出,陰道流血逐漸停止,腹痛逐漸消失。
宮頸口已關閉。
子宮接近正常大小。
附:稽留流產:胚胎或胎兒已死亡滯留在工腔內尚未自然排出者。胎兒死亡后子宮不再增大反而縮小。宮頸口未開,子宮小于停經周數。
習慣性流產:自然流產大于等于3次。每次流產發生于同一妊娠月份。
流產感染:流產并發盆腔炎、腹膜炎、敗血癥及感染性休克。
3、早期流產主要原因——遺傳基因缺陷
習慣性晚期流產——宮頸口松弛
4、流產的治療原則
難免流產:負壓吸宮或刮宮。
不全流產:吸宮術或鉗刮術。
流血多休克者應同時輸血輸液,出血時間長的應給予抗生素預防感染。
稽留流產:因胎盤組織機化,與子宮壁緊密粘連,刮宮困難。稽留時間過長,可能發生DIC。處理前應檢查血常規,出凝血時間等,做好輸血準備。若正常,子宮小于12周的行刮宮術。大于12周的靜點縮宮素促使胎兒排出(引產)。若凝血功能障礙的盡早使用肝素,輸血等,待凝血功能好轉后再行引產或刮宮。因雌激素不足,子宮對催產素不敏感,易宮縮不良,故刮宮前必須先用雌激素以提高子宮肌肉對催產素的敏感性。
小于12周——先給予雌激素,后刮宮。
大于12周——給予雌激素,引產。
習慣性流產:宮頸口松弛者應于妊娠前作宮頸內口修補術,已妊娠者于妊娠14-16周行宮頸內口環扎術。
感染流產:流血不多者應用抗生素2-3日,待感染控制后在行刮宮。流血量多者靜點光譜抗生素和輸血同時,用卵圓鉗夾出宮腔內殘留組織,且不可騷刮宮腔,以免感染擴散。樹后繼續應用抗生素,待感染控制后再行刮宮。出現休克者積極抗休克治療。盆腔膿腫的應切開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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