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廣州初中畢業生升學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招考辦(中教科),各有關中學:
根據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招〔2014〕6號)和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4〕36號)、《印發<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穗教發〔2014〕30號)等文件的精神,為做好我市今年初中畢業生升學報名(以下簡稱“升學報名”)工作,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已參加2014年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基本信息填報(以下簡稱“基本信息填報”)的考生均可報名。
所有參加升學報名的考生,還須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綜合表現評價,才能參加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錄取。
二、報考范圍
(一)我市戶籍應屆生。
1.學籍在我市的,可報考面向全市招生的12所省、市屬普通高中和31所區屬示范性普通高中(附件1),以及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和廣東實驗中學自籌經費班,還可報考面向本區招生的區屬其他公辦高中(越秀、海珠、荔灣三個區同屬一個招生區域,下同)。
2.學籍與戶籍不在同一個區的,可自主選擇在學籍或戶籍所在區升學。選擇學籍所在區升學的學生,報考范圍與其學籍所在地具有該區戶籍和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相同;選擇戶籍所在區升學的學生(簡稱“跨區生”,下同),報考范圍與其戶籍所在地具有該區戶籍和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相同。
3.學籍或戶籍在南沙區東涌鎮、欖核鎮和大崗鎮(下簡稱“三鎮”)且選擇在南沙區升學的,還可報考南沙區和番禺區的區屬公辦普通高中,且均視為本區考生。
學籍或戶籍在番禺區且選擇在番禺區升學的,仍可按區劃調整前的政策報考三鎮所轄的公辦普通高中(即南沙東涌中學、魚窩頭中學和大崗中學)。
(二)異地借讀生。
具有我市初中學籍、非我市戶籍的應屆生,統稱異地借讀生,其報考范圍如下:
1.經審核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附件2)的異地借讀生,報考范圍與其學籍所在區的具有該區學籍和戶籍的應屆生相同。
2.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學籍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可報考12所省、市屬普通高中和學籍所在區的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及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和廣東實驗中學自籌經費班。其中三鎮的可報考番禺和南沙兩區的區屬公辦普通高中,番禺區的還可報考三鎮的公辦普通高中。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此類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
3.其他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可報考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和廣東實驗中學自籌經費班。
(三)我市戶籍往屆生、外地返穗生的報考范圍與其戶籍所在地具有該區戶籍和學籍的應屆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條件的往屆生,報考范圍與應屆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相同。
(四)無我市學籍的港澳臺或國外來穗升學生,及符合條件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往屆生可報考全市民辦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和廣東實驗中學自籌經費班。
三、報名時間與辦法
凡已參加基本信息填報的考生須在5月4日8:00至5月8日17:30期間,憑基本信息填報時的考生號和密碼登錄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網址:zhongkao.gzzk.cn,以下簡稱“中招服務平臺”),選擇是否參加統一錄取,如實申報各項升學資格,確認報名信息。具體步驟如下:
(一)網上報名:考生登錄中招服務平臺后,應認真閱讀有關政策文件、須知,按照系統指引,依次完成:
1.考生根據本人意愿選擇是否參加中招統一錄取。選擇不參加的,將不能參加后續的志愿填報和高中階段學校統一錄取。
2.核對戶籍和學籍等個人信息,信息有誤的考生需及時向報名點提交有關材料申請更正。
3.逐步完成扶貧生(含福彩助學對象,下同)、政策性照顧借讀生、跨區生、照顧錄取生(附件3)及體育藝術特長生等各類升學資格的申報。
報名時間截止前,考生可對各項資格申報信息進行修改。未按時在中招服務平臺進行升學報名的考生,將視為不參加或主動放棄我市高中階段學校統一錄取。未在中招服務平臺進行有關資格申報的,將視作不具備或自動放棄相應資格。
(二)確認報名信息:考生須在2014年5月8日(星期四)17:30時前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逾時未確認的報考信息無效。報名時間截止前已確認,但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報名點提出申請,經報名點取消確認后修改報名信息并需再次確認。報名時間截止后,除用于接收中考短信的手機號碼外,其他信息一經確認不得修改,考生只可憑考生號和密碼登錄查看報名信息和修改手機號碼。
(三)提交證明材料:凡在網上申報扶貧生、政策性照顧借讀生、跨區生、照顧錄取生及體育、藝術特長生等升學資格的考生,須在報名期間向報名點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材料的考生將以審核不通過處理。其中申報體育、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還須在5月8日至10日期間,攜相關證明材料到特長生招生學校報名,并參加學校組織的初審和專業測試。
(四)交納考試費:根據市物價局《關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收費科目問題的復函》(穗價函〔2014〕169號)規定的標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按每生每科10元進行收費。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英語口語和體育8科。凡參加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在報名時須交納考試費80元。考試費由各報名點向考生代收,并按規定時間上交區招考辦(中教科)。
四、各類資格審核辦法
(一)具我市初中3年完整學籍的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異地借讀生的學籍數據來源于“廣州市教育綜合管理系統”,由各初中畢業學校在4月30日前通過中招服務平臺打印具有我市3年完整初中學籍的考生名單,并張貼在學校宣傳欄公示一周。如有異議的,考生可提交相關學籍證明材料報各區招考辦(中教科)核實更改。
(二)政策性照顧異地借讀生、跨區生、照顧錄取生。先由報名點根據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在中招服務平臺進行初審,再提交區招考辦(中教科)進行復核。
(三)扶貧生。持我市各級民政部門發放的《廣州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廣州市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證》、《廣州市農村低收入困難家庭證》、《五保供養證》、《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等各類證件的,由各區民政局根據考生申報的信息在中招服務平臺進行審核;持市總工會發放的《廣州市工會特困職工證》的,由市總工會根據考生申報的信息在中招服務平臺進行審核;持其他扶貧證明材料的,各報名點根據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在中招服務平臺進行初審,提交區招考辦(中教科)復核。
(四)體育、藝術特長生。各特長生招生學校負責做好報名資格審核和專業測試工作,并在5月19日前在中招服務平臺錄入審核結果。各區招考辦(中教科)要做好資格復審工作。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對所有申報特長生的資格進行審批確認。
各類資格審核結果均以免費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考生還可登錄中招服務平臺查詢。經審核確認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生、跨區生、照顧錄取生和體育、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名單,須按以下要求公示:
1.由各報名點打印符合上述資格的考生名單,在報名點公告欄公示七天。其中體育藝術特長生資格名單還須在招生學校進行公示。若有投訴,應報有關部門及區招考辦(中教科)查證處理。
2.由廣州市招考辦在廣州招考網上公示,若有投訴,經查證屬實,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具體工作要求
(一)各區招考辦(中教科)和全市初中畢業學校均須設立報名點(報名點設置同基本信息填報時相同),要做好報名宣傳發動和有關升學政策的解讀工作。
(二)各報名點要做好考生報名的組織工作,指導考生在網上準確申報各項升學資格信息,并在規定時間內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各報名點要有計劃地開放校內計算機房,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上網報名的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考生本人和家長授權許可,不能代替考生進行報名。
(三)各報名點要提醒考生報名時認真核對戶籍信息。如戶籍在基本信息填報完成后發生異動的考生,須于5月16日前憑最新戶籍信息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向報名點提出戶籍信息變更申請。
(四)綜合表現評價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各報名點要切實做好報名考生的初中階段綜合表現評價信息的錄入工作,須于5月16日前在中招服務平臺完成錄入。
(五)各報名點要負責做好考生的各項升學資格審查工作,負責核驗各類資格審核材料,須于5月19日前在中招服務平臺完成審核。審核材料須有核驗人簽名和學校或區招考辦(中教科)印章,驗核結果需與網上信息一致。除必須退還給考生的原件外,其余審核原件和復印件須存檔備查。凡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認定相關資格,已享受相關資格的取消其資格。
(六)各區招考辦(中教科)要加強規范管理力度,要加強對各報名點的監督和檢查力度,嚴把資格審核關。如發現違反招生規定和紀律的或因失職造成重大差錯的,一律全市通報,并提請有關部門按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附件:(點擊下載全部附件)
1.2014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一覽表
2.2014年廣州市高中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分類一覽表
3.2014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加分和照顧錄取考生分類一覽表
4.2014年廣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報名表
5.2014年廣州市異地借讀生升學報名申請表
6.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咨詢電話
7.2014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部分工作日程安排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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