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實施,提高初中教育質量,深化中考中招改革,促進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協調發展,按照“陽光招生”的要求,特制定德陽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該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合并進行,以下簡稱“中考”)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規定。
一、考生報名
(一)報考條件
1、德陽市轄區內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者。
2、考生必須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3、報考中等師范學校的考生必須具備學習師范專業的素質。
4、應屆畢業生和年齡不超過18周歲的往屆初中畢業生(1996年9月1日后出生)可報考普通高中;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其年齡、婚否不限。
5、凡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我市就讀初中并取得初中階段學籍的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可在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名參加中考。
6、下列對象不能報考:
(1)初中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2)觸犯刑律而受到處罰的服刑者。
(3)已取得高中學籍(含高中倒流讀初中)學生。
(二)考生報名
1、中考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18日—3月24日,具體時間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確定并向社會公布,過期不再補報。
2、報名時考生須交驗居民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考生的姓名、年齡、族別、身份證號碼以身份證為準。每個考生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彩色或黑白相片二張,供準考證等貼用。
3、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初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參加畢業考試的學生才有資格領取畢業證。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阻撓學生報名參加考試,不得動員和組織學生提前結束學業離校。
4、凡參加中考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在縣(市、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就讀學校組織報名。社會考生到當地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5、隨遷子女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報名時須提供父母的證明材料: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暫(居)住證明;有關單位出具的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以及就讀地認可的其他就業證明等任何一種證明),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審查,在縣(市、區)教育局或招辦和學校公示5日。
6、各縣(市、區)招辦和中學應嚴格按報考條件審查報名資格,不得弄虛作假。任何單位和學校都不得另定報考標準。
7、定向生(文件另發)、宏志班(見附件2)、特長生(見附件3)、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班(文件另發)按德陽市教育局相關規定報考。
8、考生報名號由12位數組成,第1、2位為年度號(14);第3、4位為德陽市碼(55);第5、6位為縣(市、區)碼;第7位為報考類別碼(1),第8--12位為考生報名流水號。考生報名流水號以學校相對集中分縣(市、區)從00001開始連續編排。
9、中考報名信息采集按德陽市招辦《德陽市2014年中考中招考生報名庫結構規范》執行(見附件5),準考證號由德陽市招辦統一生成。
10、各縣(市、區)招辦于4月10日前上傳報名數據庫到市招辦。
二、初中學生畢業條件
(一)學生修滿三年并完成全部課程。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各基礎性發展目標合格。
(三)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各學科成績合格。
三、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旨在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的發展狀況。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一)評價內容和依據
1、評價內容
綜合素質評價以《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列出的思想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主要內容。市教育局根據課程改革推進的實際情況,從科學性和可行性出發,統一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標準(見《德陽市教育局關于2006年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意見》),供學校在評價中使用。
2、評價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在校期間的成長記錄為主要依據,包括: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評價和成長發展“綜合評語”的記載;各學科的學業成績記錄、學習評價和學習小檔案記載;參加專題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學校和班級及社團活動記錄,以及“個性特長”和獲獎記載、體質健康狀況記載。
(二)評價的組織和實施
1、評價的組織
各縣(市、區)教育局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對初中學校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各初中學校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以及以班為單位的綜合素質評價小組,制定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具體開展評價工作。
各縣(市、區)教育局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正式開展前,應對全體評價者分級進行培訓,保證各校評價工作科學、公正、公平地進行。
2、評價的實施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在九年級下期進行,原則上于2014年4月底以前完成。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應堅持客觀性評價與發展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采取多元化的評價辦法。評價時應參考初中三年學生的成長記錄和學生自評、互評的相關結果,注重對原始資料的分析、概括。評價小組每位成員應獨立對所在班級學生逐一進行評定,小組集中各成員的評價結果,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對學生的終結評價結論。對于重大分歧,應提交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裁決。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即對學生的綜合素質給予整體描述;綜合評價等級,等級由高到低分為A、B、C、D四等。對學生評定為“D”等時應非常慎重。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在學生參加“招生考試”前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評定為A等的學生名單應予以公示。
各縣(市、區)教育局基教科(股)應于2014年5月15日前,將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數據庫形式)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四、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一)考試權責
中考由德陽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具體工作由市、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實施。
(二)考試科目構成及成績呈現方式
1、中考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和體育。
2、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學科內容,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學科內容。
3、考試科目原始分值總計76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20分。文科綜合滿分150分,其中思想品德60分、歷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綜合滿分200分,其中物理95分(筆試85分,實驗操作10分),化學70分(筆試60分,實驗操作10分),生物35分(筆試30分,實驗操作5分)。體育滿分50分。
4、中考學科成績及總分成績以A、B、C、D、E五個等級(見附件5)和分數兩種方式呈現(等級用于呈現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分數用于高中階段學校錄取)。
(三)命題原則及要求
1、中考命題堅持以學生為本,切實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命題,不出繁、偏、怪題。加強與社會實際和學生實際的聯系,切合初中教學實際,重視對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有助于學生的創造性發揮。試題難度適宜,具有一定的區分度,兼顧不同學生的學習實際和不同學校對錄取新生的要求。低、中、高檔難度題目比例為6:3:1。
2、文科綜合考試著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基本能力的掌握,重視理論聯系實際,使試題貼近學生生活,適當設計一些開放性試題,鼓勵學生有自己的見解。
3、語文考試全面考查學生掌握和運用漢民族語言的能力,強調對語言文化知識積累與表達運用的考查。閱讀試題內容以課外文字材料為主,注重對文章整體的感知、理解和領悟能力的考查。寫作表現文體意識,鼓勵學生寫真情實感。
4、數學考試在考查學生基本運算能力、思維能力和空間觀念的同時,著重考查學生運用數學知識分析和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能力。設計一定的結合現實情境的問題和開放性問題,不出繁、難的計算題和證明題。
5、英語考試著重考查學生理解、運用語言能力的考查。降低對語法的要求,不出偏、難的語法試題。聽力考試分值為20分。
6、理科綜合考試注重結合具體問題考查學生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分析和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能力。適當增加開放性題目。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見附件1。
7、文科綜合考試采取開卷與閉卷相結合的方式。
8、體育考試著重考核學生是否具有健康的體質、良好的鍛煉習慣、一定的鍛煉技能,具體考試辦法另文下發。
9、中考范圍詳見德陽市教科所編制印發的《德陽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高中階段招生考試)說明》。
10、中考由德陽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卷,請將填好的《德陽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試卷訂單》(見附件6)于5月15日前報市招辦。
(四)通知成績及查分
評卷工作結束后,考生可通過登陸德陽招生考試網(WWW.ZK678.COM)“中考查詢”欄目或撥打聲訊電話96789006、96789007查詢成績。
6月20日下達考試成績,需要查分的考生6月21日18:00前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查分只復核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評、加分錯、登分錯,不重新評閱答卷。查分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查科目成績,考生不得查閱答卷。
五、志愿填報
(一)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考生網上志愿填報分兩個時段:5月15日至5月22日進行志愿填報;6月14日中午12:00至6月18日下午18:00進行網上志愿調整。
(二)為順利開展網上填報志愿工作,市教育局將在4月中下旬組織網上填報志愿演練,時間另行通知。
(三)志愿填報工作由市招辦牽頭組織,各縣(市、區)招辦具體實施,學校要為學生網上填報志愿提供條件。
六、考試及評卷
(一)中考時間
6月12日(星期四) |
6月13日(星期五) |
6月14日(星期六) | |
上 午 |
9:00—11:00 語 文 |
9:00—11:00 數 學 |
9:00—11:00 英 語 |
下 午 |
2:30—4:30 理科綜合 |
2:30—4:40 文科綜合 |
注:文科綜合考試2:30-3:00為閉卷考試時間,3:10-4:40為開卷考試時間(其中3:00-3:10為監考教師收一卷、發二卷的時間,考生除取資料外,不得離開座位)。
(二)考點設置要求
1、各縣(市、區)考點設置應相對集中,既要保證考試管理的規范性,又盡可能方便考生就近參考。《德陽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點、考場設置表》(見附件7)、考試預案等應于5月15日前報德陽市招辦。
2、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根據實際情況,嚴格按考點設置要求,從考點環境、食宿條件、交通、衛生及安全、供水供電、社會治安等各方面周密安排,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3、考試期間,德陽市教育局將派出巡視員對各縣(市、區)考試情況進行巡查。各縣(市、區)也必須派出巡視員對本縣(市、區)各考點考試情況予以巡查。
(三)考試試卷領取及保管
1、中考試卷領取時間為6月10日,領取地點和辦法另行通知。
2、中考試題和參考答案屬國家秘密材料。各縣(市、區)招生辦及各考點要認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等事件發生,違者將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者將移交司法部門懲處。
(四)試卷評閱
中考的試卷評閱工作由德陽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七、信息發布
(1)市教育局在德陽教育網、《德陽教育周刊》登載《德陽市2014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施規定》,在市主流媒體發布中考中招政策和相關信息。
(2)德陽市教育局統一制作印發《德陽市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簡章》,各學校要在醒目位置張貼。
(3)德陽市教育局統一制作印發《德陽市2014年中考中招要解》,各學校要將《中考中招要解》發至每一位初三學生手中。
(4)發布招生信息是增強學生知情權、擴大社會知曉面,確保“陽光招生”,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各生源學校要認真作好招生信息發布工作。
八、招生錄取
(一)招生計劃及范圍
1、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向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經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德陽市教育局同意后作為當年的招生計劃。
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為16000人,全市中等職業中專學校招生計劃另文下發。
2、招生范圍
省級以上示范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全德陽市招生,其余學校面向本縣(市、區)招生。
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省招生。
(二)錄取辦法
1、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德陽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統一制定錄取辦法,統一設置錄取場,統一實施錄取。
2、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批次
提前批: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班經招生學校考核合格后上報市教育局,于提前批次統一錄取。單報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在完成初中學業畢業后,由市教育局統一錄取(錄取辦法另文下發)。
第一批:宏志班、定向生、特長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
第二批:全市所有普通高中。
第三批:普通高中調劑錄取、中等職業學校(非提前批次)錄取。
3、出檔規則
(1)出檔對象:填報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為“C”等及以上的方可出檔;填報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無限制出檔。
(2)出檔依據:依照各學校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1:1的比例出檔。
(3)出檔排序辦法:從以下第①條開始順次排序,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的排序相同,則順次向下一條檢索,直至區分出排序先后。
①考生總分名次排序;
②考生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合計的名次排序;
③考生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合計的名次排序。
4、招生學校錄取
(1)提前批錄取
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班、單報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
(2)第一批錄取
宏志班、特長生、定向生的錄取:嚴格依據考生所填志愿和市教育局基教科、學生科審核的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冊出檔、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投檔規則以1:1比例出檔、審核、錄取。
(3)第二批錄取
限定省級以上示范高中錄取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在B等及以上、其他高中錄取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在C等及以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總分等級為C2等及以上的考生。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投檔規則以1:1比例出檔、審核、錄取。
在各批次錄取過程中,以1:1比例投檔滿額的學校,如有退檔,按“退1補1”原則補投考生檔案。
第一志愿出檔后考生不足,出第二志愿的考生;仍不足,出第三志愿的考生;還不足,出未被錄取并填報了“愿調配學校”的考生。
對于一志愿未能出檔的高分學生,采取“二視一”的投檔方法,但要求錄取下一志愿考生的原始成績必須高于同校上一志愿錄取的最后一名考生10分。
擇校生的錄取在指令性計劃錄取結束后進行,由各招生學校自主錄取。
(4)調劑錄取
各招生學校必須于7月30日前將指令性計劃錄取花名冊上報基教科,未完成指令性計劃的學校同時上報調劑預錄名冊,經審核同意后錄取。8月30日前結束所有的退檔、指令性計劃補錄和指導性計劃的錄取工作。
5、德陽市普通高中新生錄取通知書由市教育局統一印制,并加蓋“德陽市教育局高中階段學校統一招生錄取專用章”和各招生學校的錄取專用章方能生效。五年制高職學校及三年制中職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按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發放。
6、德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新生錄取名冊由德陽市招辦統一打印,市教育局加蓋錄取專用章后生效。錄取名冊與高中階段學校新生學籍掛鉤,未經統一錄取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九、加分政策
(一)加分(降分)項目
項 目 |
加分分值 |
備注 |
1、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考生及符合政策的留學人員子女 |
5 |
|
2、德陽市表彰的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 |
5 |
初中三年 |
3、獲得國家專利和德陽市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機器人大賽、電腦制作大賽一等獎的學生 |
5 |
初中三年 |
4、國家教育部舉辦的中學生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前八名,集體項目前八名的主力隊員;省教育廳舉辦的中學生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前六名,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市教育局主辦的中學生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 |
5 |
初中三年 |
5、省優秀藝術人才大賽一等獎,市藝術節、音樂節、舞蹈節一等獎的主要演員 |
5 |
初中三年 |
6、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的現役軍人子女,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二、三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
烈士子女按《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四川省軍區政治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烈士紀念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委辦[2013]21號)執行;其他按《四川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政干[2012]118號)執行 | |
7、見義勇為死亡或致1—4級殘疾人員的子女 |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綜治辦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3]5)號執行 |
(二)上報材料及要求
1、符合項目1的考生需交驗戶口簿、證書或父母工作單位證明。
2、符合項目2的考生需交“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獲獎證書。
3、符合項目3、4、5的考生需交獲獎證書。
4、符合項目6、7的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證件)。
5、所有申請加分(降分)考生均需填報《德陽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享受加分政策學生審核表》(附件8)。所交戶口簿、證書系指原件復印件,各縣(市、區)教育局必須在復印件上加蓋確認章。加分材料含電子文本(分類按報名號從小到大依序排列)于2014年5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dyjjk@163.com),逾期視為棄權。
(三)加分(降分)辦法
加分由德陽市教育局認定并進入學生考試總成績,加分(降分)政策只能享受最高分一種。中考加分(降分)學生名單將在《德陽教育周刊》、德陽教育網和德陽招生考試網上公示。
十、考試收費標準
中考中招收費項目及標準嚴格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規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函〔2006〕72號)規定執行。每生報名考試費60元,其中39元留各縣(市、區)用于組考;21元于5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用于命題、制卷、閱卷、錄取、信息處理等工作。費用按報名人數上交,不得隨意減免、截留。
十一、招生錄取紀律
全市中考中招工作涉及面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各縣(市、區)教育局、招委要在德陽市教育局、招委統一領導下,精心組織,認真實施,確保德陽市2014年中考中招工作讓人民滿意。
全市教育系統在中考中招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六條禁止性規定”(簡稱“六條禁令”)。
(一)嚴禁封鎖招生信息。全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信息由德陽市教育局在德陽教育網、德陽招生考試網上發布。生源學校必須向全體學生公開中招信息,并將招生信息傳遞至每一個參考學生。
(二)嚴禁用經濟手段組織生源。生源學校(含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生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生源組織費,招生學校(含個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經濟手段組織生源。
(三)嚴禁違反計劃招生。各招生學校不得占用指令性計劃招收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新生。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計劃招生。
(四)嚴禁公辦普通高中亂招“擇校生”。公辦普通高中“擇校生”招生要從招收人數、分數(等級)、錢數上加強監管、審核,從源頭上杜絕“擇校生”招生中的腐敗行為。“擇校生”收費標準為(每生每期):四川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1500-2500元;四川省二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學校1500-2500元;市級示范學校1000-1500元;城市一般高中1000元;農村一般高中700-1000元。“擇校生”收費不得突破上限,也不得低于下限(注:中江縣、羅江縣的普通高中和其他縣的農村普通高中經批準可以適當降低下限收費標準)。
(五)嚴禁違規宣傳。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宣傳本校中考排列名次,不得利用新聞媒體、懸掛橫幅、校園網站等各種形式宣傳炒作中考升學率和中考狀元。
(六)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寫,任何學校、個人不得對考生填報志愿進行干預。
凡違背上述“六條禁令”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當事學校予以通報,對有關考核評比工作降等,相關責任人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加強中考中招工作督查考核
(一)成立中考中招工作督查組。為確保“六條禁令”的執行,規范招生秩序,實現“陽光招生”,由教育局紀工委牽頭成立中考中招工作督查組。
組長:黃光貴
副組長:曾憲金吳艷 張旺貴張小林
成員單位:紀工委辦 督導室基教科職成高教科 學生科電教館技裝處 市招辦
主要職責:檢查各階段工作執行情況,調查違規招生行為,處理違規招生事件。
(二)加強對中考中招工作的考核。市教育局將對中考中招政策宣傳、學生志愿填報、招生紀律執行、定向生任務完成等情況進行單獨考核,并將結果納入各縣(市、區)年度目標綜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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