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市市區中招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辦〔2014〕1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報考條件
(一)普通高中
在市區報名參加中考的2014屆、2013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其中2013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報考省示范高中。在市區報名參加中考的2014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填報志愿、錄取政策等方面與市區戶口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省戶籍考生在市區錄取并就讀普通高中,在高中畢業報考普通高校時按國家和安徽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中等職業學校
應、歷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綜合高中、五年制高職只招收參加2014年中考的學生,報考師范類的學生年齡不得超過18周歲。未升學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及符合學歷教育要求的復轉軍人、返鄉農民工等均可報考中等職業學校。
二、招生計劃
2014年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18680人,招生班級學額控制在50人以內(各校招生計劃見附件1-1)。市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為7200人(各校招生計劃見附件1-6)。省外中專學校招生計劃見附件1-7。
三、志愿設置及說明
(一)志愿設置
市區統一設置高中階段招生志愿,實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并實行網上填報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平行志愿,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不設平行志愿。共設置8個批次。
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長生招生;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國際班招生;高校附屬中學面向本校教職工子女招生;完全中學直升生招生。設1個志愿(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設2個志愿)。
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聯合招生(含指標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錄取最低控制線)。設1個志愿。
第二批次:合肥三中等11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設A、B、C共3個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共建實驗班招生;市示范高中、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安大附中及外語實驗班招生;民辦高中招生。設A、B、C共3個平行志愿。
第四批次:藝術、體育特色班招生。設A、B、C共3個平行志愿。
第五批次:綜合高中招生。設1個志愿。
第六批次: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設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設2個專業志愿。
第七批次:普通中專學校招生。設2個學校志愿,每個學校設2個專業志愿。
(二)有關說明
1.填報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須具備相應的報考資格。報考省示范高中特長生、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國際班、完全中學直升生的考生,須參加相關學校組織的或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專業考核并達到合格標準;高校(合肥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安徽大學)教職工子女填報本校附屬中學的,須由附屬中學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無誤后,提前將考生名單報市教育考試院。
凡具備報考資格而不填報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具備多種報考資格的考生,只能填報1個提前批次志愿(報考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可以填寫2個志愿,但不得與其它提前批次志愿兼報),否則視為無效。
2.報考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聯合招生的考生,錄取后按照統招生、指標到校生分別由電腦均衡派位,分別安排到3所學校學習。報考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聯合招生的考生必須服從電腦均衡派位。
3.合肥一中與合肥世界外國語學校、高升學校,合肥六中與合肥十七中、三十四中,合肥七中與合肥十三中、安大附中,合肥八中與合肥二十八中、合肥三十五中,合肥九中與科學島實驗中學分別結成共建對子,舉辦共建實驗班。其中合肥世界外國語學校、高升學校兩所民辦高中招收的共建班學生學費按照公辦市示范高中學費標準執行。
4.報考第四批次合肥二中、廬陽高中藝術特色班和廬陽高中體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總分須達到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非藝體生,下同)的90%,報考其他學校藝術、體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總分須達到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的80%。其中,報考藝術特色班的考生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報考體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體育成績不得低于滿分的90%(申請體育免考考生不得報考體育特色班),報考外語實驗班的,須達到招生學校錄取條件。
有關學校外語實驗班錄取條件、藝術特色班專業測試方案須提前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實施。
5.考生報考中科大附中、安大附中志愿前,須分別向兩所高校附屬中學詳細咨詢收費等有關事宜,征得同意后方可報考。
6.報考第五批次安徽合肥服裝職業學校、合肥經濟管理學校綜合高中志愿的考生,中考總分不得低于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下100分。
7.第六、七批次為五年制高職院校及普通中專學校志愿,按志愿順序進行投檔,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第一志愿錄滿的學校,不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8.《2014年合肥市市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預填表》由考生本人填寫,家長簽名確認,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要求學生違背意愿填報志愿。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照預填表內容在報名學校網上填報志愿,打印確認并簽字。志愿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四、錄取原則、條件和辦法
(一)普通高中
1.錄取原則
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擇優錄取。
2.錄取條件
錄取普通高中,考生中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市區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達到4個C等級及以上,其中錄取省示范高中須達到4個B等級及以上。省示范高中特長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普通高中要求相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按照考生成績、學校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志愿,分批次擇優錄取。
3.錄取方法
對每個考生平行志愿進行多重排序,得到一個從高到低的順序位。即根據考生中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的按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從高到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中考文化課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體育、理科實驗操作兩科目考試等級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文化課考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再相同的按考生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文化課考試及英語口語考試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招生采用計算機投檔方式錄取,依照順序位從高到低,對考生按平行志愿的順序依次逐個檢索投檔。
4.指標到校生計劃安排、報考條件和招生錄取
(1)計劃安排
省示范高中招生計劃的85%按照初中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水平和規范辦學行為等因素,分解到市區各初中學校(合肥一六八中學無指標到校生招生計劃,具體指標到校生計劃安排情況見附件1-3)。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我市將逐步提高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比例。
(2)報考條件
凡初中階段未在其它學校借讀,截至中考時一直在現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就讀滿2年,并在現學籍所在學校參加中考報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具備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報考資格。
(3)招生錄取
省示范高中錄取時,首先錄取該校全市統招生,再根據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指標計劃分配數,從高分到低分分校錄取指標到校生。指標到校生錄取最低分數線為所報考的省示范高中全市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40分,且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須達到省示范高中錄取要求。未完成指標計劃調整為全市統招計劃錄取。
5.自主招生
(1)省示范高中特長生招生(含高中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
2014年繼續實施省示范高中體育、科技、藝術類特長生以及校園足球定點學校招生。具體辦法見附件1-2。
(2)完全中學直升生
相關鏈接:
·2021年安徽安慶中考成績預計7月1日公布 (2021-6-21 11:27:29)
·安徽桐城2021年中考成績7月1日公布 (2021-6-21 11:00:48)
·2021年安徽省中考道德與法治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1-6-19 1:51:22)
·2021年安徽省中考歷史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1-6-19 7:51:02)
·2021年安徽省中考化學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1-6-19 1:50:44)
2022年海南中考地理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2年海南中考生物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2年海南中考歷史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2年海南中考政治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2年海南中考化學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2年海南中考物理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2年海南中考英語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2年海南中考數學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2022年海南中考語文真題及答案已公布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慶 |
河北 | 山西 | 遼寧 | 吉林 | 江蘇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東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 廣西 |
海南 | 四川 | 貴州 | 云南 | 西藏 |
陜西 | 甘肅 | 寧夏 | 青海 | 新疆 |
黑龍江 | 內蒙古 | 更多 |
·執業醫師考試培訓 試聽 ·經濟師考試培訓 試聽
·執業藥師考試培訓 試聽 ·報關員考試培訓 試聽
·銀行從業考試培訓 試聽 ·會計證考試培訓 試聽
·證券從業考試培訓 試聽 ·華圖公務員培訓 試聽
·二級建造師考試培訓 試聽 ·公務員培訓 網校 試聽
·一級建造師考試培訓 試聽 ·結構師考試培訓 試聽
·注冊建筑師考試培訓 試聽 ·造價師考試培訓 試聽
·質量資格考試培訓 試聽 ·咨詢師考試培訓 試聽
·衛生職稱考試培訓 試聽 ·監理師考試培訓 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