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教育局
關于下發2012年普通高中
職業高中及各類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渭南高級中學: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2011]35號)及有關招生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市教育局擬定了《渭南市2012年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及各類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辦法》,現隨文下發,請遵照執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渭南市2012年普通高中、職業高中
及各類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辦法
一、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學校的招生計劃實行指令性計劃,年度招生規模由市教育局根據全市社會需求及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發展狀況制定下達。職業技術學院及各類中等專業學校實行指導性計劃,由招生學校根據辦學基本條件、社會需求及生源情況提出,經市教育局審核,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核準后下達。
二、報名條件
(一)報考各類學校考生必須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
(二)報考普通高中(含標準化、示范高中)和中等師范學校的考生必須是年齡不超過18周歲(1994年9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職業技術學院和職業高中的考生年齡不限。凡初級中學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同等學歷者應由本人寫出說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者均可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國家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的職工,須經所在單位同意。
所有公辦初中考生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報名考試(2012年4月底前遷入)。
根據陜西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戶籍在本省的民辦學校初中畢業生可以在其學校所在地參加高中入學考試。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辦法(試行)》(陜教基一〔2011〕38號)文件精神:從2012年起,凡戶籍不屬于流入地的在陜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完成義務教育后,可根據本人意愿,選擇回戶籍所在地或在流入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職業技術學院和普通中專:
1、職業技術學院和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及普通高中(含標準化、示范高中)的在校生;
2、未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被追訴或正在服刑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和辦法
報名時間:2012年4月6日至4月15日。
凡符合條件的考生,以畢業學校為單位,由所在縣(市、區)招生辦統一組織報名。
渭南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今年將繼續實行網上報名,具體操作細則由渭南市考試管理中心下發實行。
往屆生須持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居民身份證或戶口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所設學校或縣(市、區)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
各縣(市、區)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審查各類考試考生資格。審查結束后,按規定日期將資格審查報告(一式兩份)上報市考試管理中心。
各類考生準考證由各縣(市、區)負責核準驗印,準考證須加蓋縣(市、區)招生辦和縣(市、區)教育局鋼印(騎縫)。
四、志愿填報
中考志愿類別按錄取順序分為普通高中(含標準化高中)、職業高中、職業技術學院和普通中專。
填報志愿由縣(市、區)招生辦和畢業學校統一組織。中專及職業技術學院志愿填報實行網上填報,填報志愿時間為2012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志愿上報時間為7月5日。
五、相關考務及測試、考核、綜合評價
(一)命題及評卷:中考招生文化課考試由省上統一命題、制卷,并制訂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市教育局的領導下,市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編場編號,并具體組織和實施評卷、登分等工作。縣(市、區)具體負責組織考試。
(二)考試科目設置、分值、時限及考試方式:
全省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共7科5卷,總分值為580分。
各科目分值和時限分別為:語文120分,150分鐘;數學120分,120分鐘;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5分),120分鐘;物理與化學(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120分鐘;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歷史40分),100分鐘。
思想品德與歷史仍實行開卷考試,其他各科均實行閉卷考試。語文為一卷制,其他科目為兩卷制。
根據《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科學計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陜教基[2006]50號)和《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10年春季中小學學具及制作材料目錄)的通知》(陜教基〔2009〕47號)精神,允許考生攜帶規定型號的科學計算器進入數學、物理與化學考場。
(三)學業考試以分數閱卷、以等級方式呈現。考試成績分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必要時,各等級下可設若干個二級等級(不宜過多),以便于高中招生時的實際操作。學業考試的C等級根據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確定,其他各等級的劃分標準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高中資源配置的實際情況確定。學業成績達到C等級以上(含C等級)為畢業要求。
(四)考試時間:全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時間為2012年6月23日至24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如下: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備 注 | |
6月23日 |
上午 |
8:30-11:00 |
語 文 |
英語聽力考試8:20廣播提示,8:30-8:50播送正式聽力試題。 |
下午 |
14:00-16:00 |
數 學 | ||
16:30-18:10 |
思想品德與歷史 | |||
6月24日 |
上午 |
8:30-10:30 |
英 語 | |
下午 |
14:00-16:00 |
物理與化學 |
(五)體育與健康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按照市教育局《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10〕22號)精神組織實施。體育與健康考試時間為每年4-5月份。體育與健康考試總分為50分,(其中,體育課成績占9分,平時參加體育鍛煉情況考核成績占6分,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占35分)。體育與健康考試由各縣(市、區)具體組織實施,體育課和平時體育鍛煉情況考核由學校組織實施。所有中考生其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均計入中考總成績。
(六)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核:繼續開展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核。實驗操作考核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依據之一,由市縣兩級電教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七)綜合素質評價:對初中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發展狀況的重要手段。評價結果不但要作為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而且對于初中乃至小學教育教學有著重要的導向作用。初中畢業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各縣市按照《陜西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執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必須裝入學生檔案。
(八)所有考生均必須參加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核。凡未參加和成績為“不及格”者,各類學校均不予錄取。
(九)凡報考渭南職業技術學院等師范類體育、音樂、美術、幼師等專業考生,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具體考試事宜按照所報考學校有關通知和規定執行。
六、考點設置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以縣(市、區)為考區,各考區可按區域劃片設立分考區,各分考區可設若干考點。各考區、分考區、考點均應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考試期間,市上將派員對縣(市、區)考試工作進行督查。
七、錄 取
錄取工作在市、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進行。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和分批次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各級各類學校在錄取時,對獲得各類獎勵考生的照顧參照省、市、縣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普通高中、職業高中錄取
1、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貫徹落實《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精神,積極探索和改革普通高中招生辦法,為了促進初中學校均衡發展,2012年要實行將優質高中招生計劃按照20%的份額,分配到轄區薄弱初中的辦法。
2、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各縣(市、區)具體負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錄取結束后,縣(市、區)招生辦應按照規定日期將錄取盤及分校錄取分數線(2份)報市考試管理中心。縣(市、區)所上報的錄取盤同時必須具有考生的成績等級。
3、普通高中(含標準化、示范高中)或職業高中對初中應屆畢業生中的體育、藝術類特長生,可根據考生發展實際適當降分錄取。各縣(市、區)可根據當地實際,對農村獨女戶子女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錄取時予以適當照顧。
4、普通高中錄取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普通高中“三限”政策。各類普通高中錄取新生繼續實行錄取卡制度,錄取卡由市教育局統一印制,并按招生計劃數統一下發各縣(市、區)。堅決禁止縣(市、區)及各普通高中擅自擴招,堅決禁止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考生報名參加考試的做法。對民辦學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在錄取時與其它考生一視同仁。凡違反上述規定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5、渭南高級中學在全市范圍內按計劃招收符合條件考生。
(二)渭南職業技術學院錄取
1、普通班錄取按招生計劃的1:1.5倍進行調檔,實行全市統一排隊并劃線錄取;體、音、美、幼專業班錄取采用全市統一劃定文化課最低控制線,按專業成績排隊錄取。
2、渭南職業技術學院等師范類專業初錄的考生必須進行面試,面試工作由所報考學校具體負責。面試項目及時間由招生學校安排另行通知。凡初錄考生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師范類新生報到后進行身體復查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三)其它職業技術學院(含中專)錄取
其它職業技術學院(含中專)錄生工作全市將統一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并以計算機調檔為主,依據考生成績、考生志愿、志愿次第及有關招生政策,按招生計劃的1:1.5倍進行調配錄取。
各類照顧考生的獲獎證書、獲獎名冊、秩序冊、成績以及有關證明原件(臺灣省籍及歸僑青年、華僑、歸僑、烈士子女需有村、鄉及縣有關部門的證明)要裝入考生檔案,供錄取時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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