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變化對比—《審計》
本科目2014年與2013年相比變動不大,測試目標部分刪除原第1點、第2點移至第7點、第3點變為第1點,并將“審計目標”變為“審計概述”、第4點增加了一些具體的內容;測試內容部分刪除了第(一)點,將第(二)點放置在最后,2014年第(一)點第1項變為“審計概述”,增加“審計的性質、審計要素、審計基本要求”,另外,2013年第(七)點1.(2)中“考慮持續經營假設”移至2014年第(四)點5.(3)變為“考慮持續經營”,并刪除第(3)點,其余基本沒有變化。具體如下:
2014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大綱變化對比表 | ||
2013年《審計》大綱 |
變化 | |
一、測試目標 |
一、測試目標 2.掌握審計測試流程,包括風險評估(風險評估程序、信息來源以及項目組內部的討論,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風險應對(針對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總體應對措施、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 |
刪除原來的第1點;第2點移至第7點;第3點變為第1點,將“審計目標”改為“審計概述”;將原來的4點變為第2點,增加“(風險評估程序、信息來源以及項目組內部的討論,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風險應對(針對財務報表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總體應對措施、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 |
二、測試內容與能力等級 (一)審計環境 (二)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職業道德守則 (三)審計基本原理 1.審計目標 (1)財務報表審計總體目標與審計工作前提 (2)認定與具體審計目標 (3)審計過程與審計目標的實現 |
二、測試內容與能力等級 1.審計概述 (1)審計的性質 (2)審計要素 (3)審計目標 (4)審計基本要求 (5)審計風險 (6)審計過程 |
第(一)點刪除, 第(二)點變為 第(七)點; 第(三)點變為 第(一)點,1.由“1.審計目標 (1)財務報表審計總體目標與審計工作前提;(2)認定與具體審計目標;(3)審計過程與審計目標的實現”改變為“1.審計概述(1)審計的性質;(2)審計要素;(3)審計目標;(4)審計基本要求;(5)審計風險;(6)審計過程” |
(六)特殊項目的考慮 5.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 (1)審計會計估計 (2)關聯方的審計 (3)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 |
(四)特殊項目的考慮 5.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 (1)審計會計估計 (2)關聯方的審計 (3)考慮持續經營 (4)首次接受委托時對期初余額的審計 |
將原來的(六)變為(四),增加“5.(3)考慮持續經營” |
(七)完成審計工作與出具審計報告 1.完成審計工作 (1)完成審計工作概述 (2)考慮持續經營假設 (3)或有事項 (4)期后事項 (5)書面聲明 |
(五)完成審計工作與出具審計報告 1.完成審計工作 (1)完成審計工作概述 (2)期后事項 (3)書面聲明 |
將原來的“(七)1.”變為“(五)1.”將“考慮持續經營假設”移至(四)5.3;刪除“或有事項” |
三、參考法規 |
無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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