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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歷年考題評析】
2000年,單1分,多1分,判1分,計0分,共3分
2001年,單1分,多0分,判1分,計0分,共2分
2002年,單0分,多1分,判0分,計0分, 共1分
2003年,單0分,多0分,判0分,計0分,綜3分,共3分
2004年,判1分,綜2分,共3分,本章不是歷年考核的重點,內容也較為簡單,一般為3分左右。
從考試題型看,客觀題中,一般占1~2分;主觀題中,一般是在流轉稅或企業所得稅考核中滲透,最多為2~3分。
【重點與難點】
1、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計稅依據
2、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適用稅率
【同步練習題】
【例1】下列各項中,可以作為城建稅計稅依據的有(。。
A.納稅人滯納營業稅而加收的滯納金B.納稅人享受減免稅后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
C.納稅人偷逃增值稅被稅務機關處的罰款D.納稅人被稅務機關查補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
E.納稅人被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審查補交的消費稅稅款
【例2】下列各項中,符合城建稅納稅地點規定的有( )。
A.取得輸油收入的管道局,為管道局所在地
B.跨省開采的原油,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一個省的,為油井所在地
C.流動經營無固定地點的單位和個人,為核算地
D.代征代扣“三稅”的單位和個人,為代征代扣地
【例3】根據城建稅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外商投資企業應繳納城建稅 B.城建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
C.城建稅實行地區差別比例稅率D.城建稅具有附加稅的性質
【例4】某縣城一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5月份進口原材料一批,向海關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10萬元;當月在國內銷售甲產品繳納增值稅30萬元、消費稅50萬元,由于繳納消費稅時超過納稅期限,被罰滯納金1萬元;本期出口乙產品一批,按規定退回增值稅5萬元。則:
(1)該企業本期應繳納的城建稅( )萬元;
(2)該企業本期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 )萬元。